1)建设目标
科技报告是国家重要的战略信息资源,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服务自主创新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应该依托现有科技管理体系,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建立稳定的科技报告产生和收集渠道,对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活动,实现科技报告的依法征集、义务呈交;对社会资金投入产生的科技报告,积极引导其积累共享,最终形成包括国防在内,覆盖各部门、地方乃至企业科技投入的、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体系。使现有散落保存的科技报告从信息孤岛状态纳入国家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当中,建立集中检索、分布获取、分级保障的科技报告收藏和服务网络,使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成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技管理、科技决策、科技创新体系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和保障。
中国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宗旨是:第一,推进创新成果的开放共享和向生产力的转化,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让科研项目的承担者将科研、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编写成为科技报告;让科技人员依据科技报告中的描述能重复实验过程或评估科研结果,方便科技人员理解和认知。第二,促进科技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科技项目管理的公开透明。科技报告可以系统提供科研进程信息,可以实现对科技活动真实性和创新性的即时检验,据此能更好地监控科研全过程,把握科研项目考核指标的完成状况;为国家财政在科技领域的投入提供新的总结形式和成果展示方式,使政府公共支出的绩效考评建立在更加有效的依据之上,也为社会公众和科技界提供了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了解、利用的渠道和方式,形成对科技计划项目的公示效果,增加科技计划项目资助评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对我国科技投入模式的理解和支持。第三,深化科研诚信管理,完善科技评价机制。科技报告作为唯一编号的特种文献通过颁发呈交证书,赋予一定的版权标识,可以作为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重要凭据,作为科研人员展现科研成果、体现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激励和约束科研人员的科研行为。科技报告提交的数量、质量和时间等,可以帮助了解科研单位或人员的科研实力和科学态度,有利于在科技界倡导诚信务实的科学精神。
2)建设原则
(1)政府行为,强制呈交。
中国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需要以完善的法规制度作保障,将科技报告工作完全纳入国家科研管理程序,严格规范科技报告的形成、呈交和积累的行为,通过合同书/任务书明确需要提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时限及内容等,实现强制呈交。政府应该充分依托国家现有的科技管理体制和组织框架,形成科技报告的组织结构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确立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范围,同时制定和完善国家科技报告管理所需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有效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评审和科技报告承认机制,构建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保证科技报告制度的持续运行。(www.xing528.com)
(2)统一标准,共建共享。
科技报告产生于不同的部门和单位,为确保科技报告资源共享和兼容整合,提高科技报告的整体利用效率,需要纵向满足各部门各地区业务流程的需求,横向满足不同类型资源的管理要求,建立我国科技报告的技术标准体系。我国现有的科技报告撰写标准和科技报告编号标准还没有得到很好应用,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数据处理标准、存储标准、检索组织标准、统计标准还是空白,需要积极制定科技报告的数字化加工标准和互操作标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构建技术标准应用环境,方便各级科技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统一认识和操作实施。
(3)先期试点,分步实施。
中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需要政策法规支撑,不仅涉及国家层面、部门/地方、基层科研单位三级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且涉及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研发机构、信息管理部门等不同层次部门与单位,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局部的、分散的、割裂的设计和建设无法完整地形成科技报告资源保存体系,无法实现资源整体性,发挥科技报告资源的综合性价值与效用。因此,需要先期试点,分步实施。在深入调研国内外科技报告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先期选取部分国家科技计划作为试点,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核心标准规范,在示范工程基础上,对中国科技报告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包括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政策法规制度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多层次组织管理机构的布局,进行科技报告呈交、加工和服务体系的部署,初步建立中国科技报告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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