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缺乏对科技报告的承认机制。大部分部门在进行科技产出统计、成果奖励、职称考核时并未将科技报告计算在内,提交科技报告与否、质量如何等对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声誉和竞争力没有任何影响,严重影响科研人员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建议根据情况,对科技报告撰写和呈交人员采取下列激励措施。
1)提升科技报告的地位
(1)将科技报告纳入科研考评体系。将撰写呈缴的科技报告作为科技人员的重要科研产出,将科技报告工作质量作为评价科研机构工作绩效和科研人员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如对公开共享服务的科技报告,将对用户检索、浏览和下载科技报告的频次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科技管理部门,作为评价报告提交单位科研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在技术职务晋升、申请科技奖励工作中逐步引入科技报告的佐证机制。
对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评时,适当增加科技报告的评比份额,改变单一的重视论文发表,或者SCI 论文的风向标,将科技报告等同于核心期刊进行考评。一方面,能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撰写报告,增加技术内容,保证科技报告撰写的质量;另外,适当减轻科研人员“论文发表任务”的负担。
(2)预留科研项目经费。将科技报告的提交及质量是否合格作为项目验收时的一项重要内容。科研经费预留5%~10%作为科技报告的管理和奖励费用,待项目验收时,提交合格的科技报告后再予以拨款。
2)提供科技报告撰写和管理专项经费
提供科技报告的撰写、管理和利用专项经费,部分补偿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的成本,促进科技报告流通,最终形成科技报告的品牌效应。例如美国的AD报告、NASA 报告、PB 报告和DOE 报告,中国的GF 报告等,这样能为科技报告的撰写、提交和服务提供保障,增强科技人员撰写科技报告的成就感。
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要求NTIS 的“运营费用与采购、加工存储、编目、文献归档等有关的费用主要通过各种收入自行解决”。这意味着政府放弃了管理和组织政府信息的责任。这一法令正是1999年关闭NTIS 动议的导火索。2002年,NTIS 重新获得了政府的财政支持,确立了作为国家政府信息传播机构的重要地位。(www.xing528.com)
实践证明,科技报告是国家的战略资源。其撰写、呈交、管理和服务需要获得国家财政的稳定资助,才能形成科技报告撰写、保存和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公众对科技信息资源的开放存取和广泛共享。
3)对优秀科技报告撰写者进行表扬
借鉴心理学中的正性攀比心理,以及国防科技报告撰写和呈交的经验,营造良性的竞争环境,鼓励科技人员的积极竞争行为,促进科技报告的撰写和呈交工作。在行业部门、机构内部对科技报告进行定期评选,对符合优秀科技报告标准的撰写者给予表扬,对在科技报告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积极努力的管理人员进行表扬,对其所属机构授予“优秀科技报告管理单位”称号。
4)鼓励科学研究引用科技报告
科技报告是一种重要的科技文献,具有其他科技文献没有的特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历来受到科研人员,尤其是工程研发人员的青睐。科技报告是科研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包括失败的经验,是科学研究中科技信息的翔实记录,它的撰写耗费了科研人员宝贵的时间。在科学研究中,引用公开的科技报告是对相关科研人员和单位科研劳动和水平的认可,能为相关科研人员和单位带来学术声誉,激发其撰写和呈交科技报告的动力。
5)将科技报告作为再次申请项目的依据
政府资助科研项目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科研人员和单位承担科研项目时,理应撰写合格的科技报告,展示科研过程和结果,接受公众的监督。因此,将撰写和呈交合格的科技报告与否,作为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再次申请项目的参考依据。考核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报告的撰写、提交、管理和服务的状况,作为该单位考核和科研能力评价的参考依据。实现科研成果的尽可能公开和科技信息资源的广泛存取,从而实现科研投资的效益最大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