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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对策的成果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设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科技报告管理组织机构我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应该是政府行为。军工口的公开及解密部分的科技报告也应纳入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体系,便于汇总向公众提供服务。在构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国家三级科技报告收藏、服务和管理体系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优先制定科技报告撰写标准、数据库建设标准、元数据标准等核心标准规范。这是保证科技报告来源的根本性措施。

加强中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对策的成果

1)设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科技报告管理组织机构

我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应该是政府行为。科技报告管理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除了政策与法规制度予以保证外,尤其需要行政管理和协调手段,以打破传统条块分割的体制弊端。依据科技报告的不同管理机构和适用范围,可建立国家集中收藏管理与各部门、各地方分布收藏相结合的组织层次。因此,建议自上而下设立三级科技报告收藏、服务和管理体系(图1),即国家、行业(地方)和基层科研单位三个层次科技报告管理体系,设立国家层次科技报告领导小组和管理中心的目的是使科技报告体系的管理和运行能够冲破部门系统、地方之间的行政障碍。将国防系统的公开、解降密的科技报告及地方各省、市、区政府资助产生的科技报告都纳入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体系,以便集中向公众提供服务。例如,NTIS是国家级公开科技报告的收藏和发行中心,收藏了来自200 多个联邦机构的科技报告相关信息。

图1 国家三级行政科技报告组织体系

国家层次科技报告收藏、服务和管理系统:由于科技报告工作需要跨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建议在国家层次成立由国务院牵头、其他相关部委参与的国家科技报告领导小组,从宏观全局角度出发,统筹兼顾,制定科技报告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科技报告实施总体规划设计体系及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指导下设机构国家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国家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可挂靠在国家主管科技工作的部委内,具体负责对各部门(行业)和地方的科技报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对政府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形成的科技报告进行统一管理,采用共建共享模式将非涉密和已解密的科技报告进行收集、加工、保存、服务和管理工作,参考NSTL 的运作方式。经费由中央财政科学事业费预算拨款,专款专用

部门(行业)、地方层次科技报告收藏、服务和管理系统:各行业(地方)设立各自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指导本行业(地方)辖属基层单位的科技报告工作,负责本行业(地方)内的科技报告的收集、加工、保存和管理,确保科技报告在本行业(地方)内的安全交流使用,并负责将非密或解密的科技报告信息及数字化内容及时提交给国家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军工口的公开及解密部分的科技报告也应纳入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体系,便于汇总向公众提供服务。

基层单位科技报告收藏、服务和管理系统:各基层单位指定相关信息(情报)处室或专人负责本单位产生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和报告提交到本行业(地方)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同时,确保本单位所产生的科技报告在单位内部的充分交流利用。

2)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政策及科技报告法规制度体系

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相关政策与法规体系是科技报告体系良好运行的外在保障条件。我国的科技报告有关政策法规也可细分为国家层次和部门层次。科技报告集中收藏单位应依据相关法规确保科技报告在不同范围内的充分传播、共享和安全利用。

国家政策法规体系可以包括以下3 个主要方面:①制定有关信息资源的政策,明确信息资源的国家战略资源地位;②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和具体实施措施以保证政府信息资源的合法共享,明确科技报告是政府资助的科学、技术和工程研究所产生的科技成果信息,属于政府公共信息的一部分,尽可能使所有非密政府科技信息应当为广大的科技工程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公众自由、稳定、正当地获得;③制定信息资源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接受国家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知识产权应属于政府,国家应对政府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形成的科技报告具有无偿使用权;以及建立科技报告提交、管理、共享利用的具体规章。尤其要优先制定《中国科技报告管理条例》《中国科技报告密级管理与安全使用规定》《科技报告的知识产权规定》等政策法规。

各部门(行业)、基层单位应在国家法规制度基础上,制定适用于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确保科技报告的产生和提交。例如,为了将科技报告工作真正纳入科研管理体系,各部门要制订适合本部门的科技信息计划,将科研管理部门人员、科技信息人员和科研人员组织起来,共同做好科技报告信息的管理工作。

3)科技报告标准规范体系(www.xing528.com)

科技报告要交流、共享和对其高效地组织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科技报告标准规范体系。

科技报告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有利于科技报告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加工处理、检索利用、交流传播。科技报告标准规范包括科技报告撰写标准、数据库建设标准、元数据标准、系统化标准、数字化规范、加工与存储标准、权限管理和安全标准、服务标准、检索标准等各个方面。

在构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国家三级科技报告收藏、服务和管理体系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优先制定科技报告撰写标准、数据库建设标准、元数据标准等核心标准规范。科技报告撰写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我国科技报告撰写的标准化、格式化和科技报告的学术水平,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和传播。我国在科技报告撰写方面,各部门有各自标准,例如,国防系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交通部等编写格式,而缺乏国家层次撰写规则,不利于全国科技报告数据库建设和交流利用。考虑当前数字环境、网络环境的发展和共建共享的需要,在加强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可以建立元数据集中与对象数据分布相结合分级分类共享利用体系。

4)建立科技报告提交约束与激励机制

科技报告是科研成果的一部分,是科研成果的信息形式,科技报告工作应是科研工作的组成部分,必须明确纳入科研管理程序之中。在国家科技管理政策中应予以明确,制订国家科技信息计划,科研管理部门和信息管理部门要协调和配合工作,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应在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提交科技报告的要求,建立科技报告管理环节,通过合同书或任务书明确所要提交报告的类型、数量和期限。这就建立了科技报告的收缴机制,如图2所示。这是保证科技报告来源的根本性措施。

图2 科技报告收缴机制

结合我国科技奖励办法及特点,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科技评价体系和科技人员业绩评价体系。将科技报告的提交及质量是否合格作为项目验收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在项目合同签订时就加以规定,如在科研合同中规定科研管理部门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待科技报告提交合格之后再执行划拨。可考虑将科研经费预留一定比例作为对科技报告的管理费用,评选优秀的科技报告,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要改变科技奖励以及科技人员职称、职务评定中只重视论文发表数量而忽视科技报告的传统观念和模式,将科技报告产生数量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科技奖励评审等项工作的重要指标,尤其对公开出版的科技报告应与图书、期刊同等看待。同时将形成科技报告的数量及其质量作为评定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科研贡献及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总之,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保证科技报告的提交质量。

4.结语

我国财政每年投入一千多亿科研经费,产生了大量科技资源,但由于缺乏系统而有效的管理,导致大量信息资源分散流失,利用率极低,造成很大的浪费,因此,建立一种有利于科技信息资源在全社会共享和沟通的机制,尤其对科技报告的收集、保存、服务、交流与共享体系建设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虽然有现成的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但是也不能照搬,而应该根据国情制定出适合我国实际的管理体系。科技报告体系毕竟是一项集科研管理和信息管理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牵涉政策法规环境、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国家财政稳定支持等全方位的问题,其中更需要专门设立国家一级的协调与管理机构;同时,还需要配套建设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最终才能形成科技报告的科学、高效运行的建设和服务体系。当前,科技报告已是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的一种重要文献资源,加快我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必将为提升科研管理水平、提高投入产出、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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