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科研人员会担心技术秘密被别人获悉。”贺德方说。在前期调研中,科研人员最担心的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对此,中国化工集团的“千人计划”专家晋工认为,这要分两类情况,如果是科学探索项目,大多是一些研究发现,则公布出来问题不大;如果是技术项目,则科技人员或企业就要根据自身发展作出自己的判断;如果不愿公布技术秘密,就可以不申报国家项目或作出适当技术处理。在晋工看来,现在做科研工作不再是爱迪生时代的单打独斗,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复杂,需要团队协作,因此,更需要建立科技报告这样一个共享开放的平台,让行业的人互通有无、积累知识。“国家科技报告首先要做好收藏工作,国家保密项目也应该提交科技报告,国家在使用科技报告时会严格遵循相关保密规定。”科技部计划司副司长叶玉江介绍,美国每年约产生60 万份科技报告,但每年公开发行的仅为6万多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目前,我国科技报告使用级别分为“公开”“延期公开”和“保密”三种类型,面向不同用户,分级分类管理。延期公开的科技报告有滞后期,保密的科技报告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待解密后向社会公开。
目前,针对这一问题,管理者采取了延迟公开的措施。延迟公开时限原则上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此外,目前的征求意见版给社会公众的权限只有浏览。“在知识产权体系和信用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将来可能首先会实现给在系统内提交报告的科学家提供全文推送服务,继而为实名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全文推送服务,”贺德方透露。
无论如何,这将是今后我国科技制度报告体系需完善的重要方面。“对于管理者来说,最难的是如何在保证科研人员利益的情况下使资源最大限度共享,做到保护与利用的平衡。”贺德方说。
科研管理者及科研人员对科技报告制度的认识也是今后科技报告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之一。记者从中信所了解到,截至2013年11月6日24 时,共有322 名用户进行了实名注册。实名注册用户来自240 家机构,有17 名报告作者也在系统中注册了。
贺德方表示,这一数据基本符合预期,但他也坦言,科技报告对大部分科研人员来说还是新生事物,初期有一个认知过程也属正常。(www.xing528.com)
晋工认为,若要完善科技制度报告体系,首先要改变科研人员的认识。“有人认为这项工作增加工作负担,这是不成立的,因为财政科技投入必须让公众了解效果。”
晋工在日本、德国工作时,提交科技报告是他的工作习惯。“如果我得到一个政府项目,年中会提交一份简单的报告,提出科研计划及完成任务目标,年底就会出一份阶段性报告,反映科研成果和主要存在的问题。我也经常去专门的服务网站查询大项目的科技报告。”晋工说:“政府科技报告是公共投入形成的‘公共产品’,要求向社会开放共享。”据他了解,在美国或一些欧洲国家,对于科研人员来说,只要拿了政府资助的项目,提交科技报告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
“其实,提交科技报告就是对自己科研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对自身凝练思想、提升水平都有好处,这也是科研的过程。”晋工说:“科研人员积累的知识和智慧不能永远存在脑子里,它需要传承。哪怕是失败的过程,或是走错的路径,都是宝贵的公共财富,是贡献。因为他告诉后来者‘此路不通’。”
晋工认为,科技报告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把科研人员做的项目放在阳光下,让同行监督评议,来“挑刺”。当科技报告建成一定规模时,还能解决多头申报项目的问题。因为有强大的数据库支撑,就能避免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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