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科技部率先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
目前,973、863、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大型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奖励的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
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要对新老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科技报告的回溯工作,在提交原有报告基础上,进行科技报告规范改写。对于在研的项目,各计划归口管理部门修改了年度报告、中期报告、验收报告的模板,增加科技报告内容部分。对于新立项目,纳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管理,计划任务书中将明确规定承担单位呈交科技报告的数量、类型及时限,包括过程中产生的专题技术报告;将科技报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必备条件和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第二,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设立科技报告呈交专栏,各科技计划通过相应渠道统一呈交科技报告;同时,建设“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实现公开科技报告的开放共享。
第三,积极推进法人单位科技报告体系建设。督促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充分履行法人责任;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单位科研管理程序,设专门岗位负责科技报告工作,将科技报告纳入机构知识库统一管理;督促项目(课题)负责人组织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负责本单位所承担项目(课题)的科技报告审查和呈交工作。
第四,由于科研人员不熟悉科技报告格式规范,因此,需要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科研人员及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和宣传工作。
以上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预计2013年12月底形成总计3 000 份科技报告的服务规模,2014年3月初完成1 万份科技报告上线,面向全社会开放共享。(www.xing528.com)
随着科技报告呈交管理的不断规范,除最终报告外,科研单位将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更多的专题报告、进展报告等,报告资源总量将不断扩充,并适时向专业人员推出报告全文推送服务,逐步向各级科研管理人员提供面向科研管理的统计分析服务,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科技报告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性工程,既涉及管理层面上的组织架构、政策制度等,又涉及技术层面上的标准规范、组织运行、部门协调等问题。需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配有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以及必要的经费投入,需要科技界的广泛认同。
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有不同阶段的建设目标,即到“十二五”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国家科技报告工作的政策法规环境基本形成,标准规范制度基本完善,组织管理架构基本建立,收藏共享服务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覆盖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统一的科技报告体系。
目前,科技部联合相关部门正研究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文件,以指导和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开展科技报告工作。
此文原载《科技日报》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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