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过去了,上述部分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而科技报告体系的建立也无声无息。这个被专家们称为“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到底是卡在哪个环节上呢?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被采访的相关人员使用了相同的表述:“这个事情的难度相当大。”
赵新力早年曾在国防领域工作,而国防领域在科技报告体系建立上起步早、管理完善,是业界公认的。转入科技信息领域工作后,他就想把这一套体系引入公共科学领域。他说:“当时,正好是我国科技投入急剧增加、科技成果产出不断增长的时候,建立科技报告体系,应该说是一种现实需求。”2002年,赵新力开始指导学生从事科技报告体系的课题研究,在研究中,曾经以发放问卷的形式,收集科技人员对科技报告体系的意见。
赵新力介绍:“从问卷反馈上看,尽管在项目完成后,按格式撰写科技报告会给研究人员带来额外的案头工作,而接受调查的绝大多数科技人员表示了对建立科技报告体系的支持。”
2005年,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设立了科技报告体系的专项研究,参与项目的张爱霞说:“2007年,我们把研究成果上报后,就没有了下文。”
其实,没有下文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记者从科技部了解到,一年前,当研究成果上报后,科技部曾组织专家认真探讨过建立科技报告体系的可行性问题。一位当年参与过讨论的科技部干部说:“经过反复讨论,我们发现做成这件事的难度很大。”
首先,科技报告体系是一个公开性的科技资料库,面对从普通公众到企业,从科研人员到科技管理层,甚至到国家管理层的不同级别的需求,很多科研成果是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保密的。界定科技保密的级别,由谁或者哪个部门来界定保密的级别,是很难解决的问题。
其次,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档案管理体系,还要涉及收藏地点的问题,这就涉及基础建设问题,要在发改委立项,更增加了它的复杂程度。“其实从科技部来说,是很想促成此事,否则我们就不会立项,也不会反复讨论、征询意见,但研究下来发现,单凭我们的力量实在是很难完成。”(www.xing528.com)
因此,这个一度受到多方关注的科技报告体系,在经历了课题研究、可行性讨论后,就这样被搁置了下来,只停留在了学术层面上。对“完全没有实质性进展”表示痛心的,记者在采访中接触到的不止赵新力一人。
而在一些研究人员看来,科技部门间的本位观念,以及整个社会对科技报告体系的认识不足、政策不到位,才是最根本的原因。“真正推行完善的科技报告体系,是需要立法支撑的。”赵新力说。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美国是科技报告体系发展最完善的国家。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科技报告体系的规范,对严重违规者可以上诉到法庭,因此,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从根本上说,需要比科技管理、协调部门更高层面的重视与支持。“不是科技部一家牵头就可以实现的。”从现实可操作的层面,科技部的一位干部说:“以一个小部门、一个单位做试点,成功后不断扩大、推行,是目前可能迈出的一小步,也就仅限于此了。”
此文原载《科学时报》
200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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