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里列举的几个问题,属于“编辑经验”范畴。需要讨论的问题当然不止这些,从实践当中可以总结的经验还有很多。
1.掌控好审稿所需的时间
图书出版要经过一个复杂的流程,审稿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但是,对初稿的初审、复审都应该有一定的时间保证。在审稿阶段,要管理好每一步的时间节点。一般说来,还应该考虑给作者预留修改书稿的时间。在签发付印之前,要留出一定的终审时间,切忌在马上要印刷之前才送审付印样。在三审三校的每一步,匆匆忙忙赶时间对于编校质量来说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2.编辑对书稿只做适度的修改
同马马虎虎的态度相反,有些编辑习惯于对作者的书稿做过多的修改。其中有些是因为作者的行文习惯和文体风格与编辑自己的不一样,编辑就依照自己的文字方式去改动作者的文字。这种做法欠妥,因为书稿是“作者的书稿”而不是“编辑的书稿”。除非有必要,否则对书稿不要作过度修改,因为过度修改书稿往往会引起作者不满。如果作者的书稿从总体上来看文字基础不够好,那也应该由编辑向作者提出指导性意见,而让作者自己将书稿从头到尾认真修改一遍。
3.尽一切可能将差错消灭在印刷之前
如果一部作品在成书后被发现差错率高,那么不良影响已经造成,难以挽回。如果书需要重印,那么在重印前还不得不改校样,重新出胶片,如此则加重工作量,延误时间,还会增加成本。所以要尽一切可能将差错消灭在印刷之前,至少应该朝这个目标努力。最好的办法是在初审阶段若发现作者的文字差错较多,那么复审工作尽量安排文字水平高的编辑担当。如果初审编辑、复审编辑都是跨专业审稿的,则应该安排专家审稿。(www.xing528.com)
4.重视查证
作者的书稿里有时候会存在一些学术性、知识性的疑似差错,编辑必须对每一处疑点作查证。
重要的引文一定要核对来源文本,以防错讹、脱字、断章取义,造成学术性或知识性错误。编辑可请作者提供文本。文本一定要可靠。如果作者提供的文本本身就是引文,那就证明作者引证的不是第一手资料。非第一手资料的引文,在作者的引文出处中应当注明是“转引自”某文本。这一点事关学术的严肃性。
古文的引文查证应当依据古书善本,或者如《汉语大词典》等权威工具书。但在具体的文字中遇到通假字,则不必改动,若更仔细一点的话,可以注明是通假字。
外文审稿中若发现有语法方面的疑点,则应该作语法校对,其依据可参考权威词典或可靠的语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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