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关乎一个民族的文化安全。
语言文字代表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能力和文化水平。
文字应当是规范的。
规范的语言文字表达是文化水准的体现。遵守规范,既体现书写者的受教育程度和表达能力,也为了人际交往和沟通中准确而不走样地传递思想和意图。
时下,面对出版物(以及其他各种媒体)文字差错泛滥的现象,作者若无其事,读者和观众见怪不怪,偶有批评者尖锐指责,编辑和校对人员似乎对此也有点无动于衷。
我们应当明白,对文字错误的宽容,表现的是一种文化上的迟钝。而守望文字,是文化出版的职责,也是编辑的职责。
书应当是“精品”,即把书做到经典、精华、精粹的程度。现在我国每年光是图书出版品种就已经达到四十多万种,但是其中真正能够传世的品种却很少。好书应该能在读者的书架上长久留存,能被反复阅读、欣赏、研究,令人爱不释手,更不会被当作废纸卖掉。为此,编辑应该努力做到仔细审稿、编稿,精加校勘,使书成为“善本”。
若将书的内容看作供短时间消费的“信息”,不啻是降低了书的“身价”。我们应该将真正的书同那些被业内同行称作“印刷垃圾”的出版物区别开来。
编辑工作是一种高尚的文化事业。它的高尚之处不仅表现为一种“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即用自己的专业水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来成就他人的事业成功,更在于其工作所传播的优秀文化对于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www.xing528.com)
编辑工作是一门创造性的艺术。“编辑加工”通过认可作者的思想与表达,帮助作者丰富文章内容,建议作者修正和完善学术观点或艺术表现手段,纠正文本缺陷,而体现创造性的价值。
编辑应该具有敬业精神。这种敬业精神应当具体地化为“对文字负责”的信念和严谨的职业操守。在此之上,是对国家负责,对读者负责,对自己所服务的工作机构负责。
编辑要有理想和追求,但是这种理想和追求绝对不是个人主义的,因为出版事业是一种集体的事业。若能视编辑工作为自己爱好的职业,愿意付出不懈的努力,那么工作会是快乐的,人生也不会虚度。
从工作的意义上说,优秀的编辑其实是作者的老师,修改书稿如同批改学生作业,所以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对编辑有着极高的要求。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现在的许多稿件不是编辑认定的好书稿,甚至不是为了社会良知和文化责任而愿意出版的书。出这种书只是为了赚钱,所以不想认真读稿、改稿,这似乎也是一种态度,但是这种态度毕竟是不可取的。对于书稿的出版,责任编辑和总编辑终究是要“负责任”的。
业内人士常常引用晚唐诗人秦韬玉诗句“为他人作嫁衣裳”,表达那种“成就了他人却耽误了自己”的复杂心情。其实,把他人的嫁衣裳做好,何尝不是编辑自己的成就?做编辑,就是用自己的生命点亮别人的名声,用自己的劳动使别人得到成功,这就叫作“奉献精神”,这种奉献精神是由我们的职业规定的。
现在有些编辑对传统的出版理念很陌生,既没有目标,也没有方向,因此对待编辑工作稀里糊涂,马马虎虎,不思进取,不肯负责,这种状态也许能混日子,但绝对不会有人生的价值,在工作上也不会有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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