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美术教育活动目标是对一次美术活动活动结果的预示,也是对儿童提出的具体活动要求。可以从教师教学的角度表述,但由于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目标是通过活动对儿童的期望结果,故从儿童的角度表述更直接、更确切,一般采取行为目标、展开性目标和表现目标三种表述方式。
(一)行为目标
行为目标表述的是儿童学习行为变化的结果。这种行为变化的结果是可以观察和测量的。
马杰(R.F.Mager)认为,行为目标应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要儿童外显的行为表现;(2)能观察到的这种行为表现的条件;(3)行为表现公认的准则。
在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中可以分别对应:(1)儿童自身表现出的美术行为方法,如“画出”“印出”“做出”“折出”“剪出”等;(2)儿童的这种美术行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产生的,如“在教师指导下的”“独立的”“临摹的”等;(3)行为表现的具体标准,如“画出春天的花朵”“印出四方连续图案画布”“折出一只小鸟”“剪出窗花”等。
一般来说,美术知识和美术技能的学习,可采用行为目标的表述法。教师在具体撰写时,应注意行为目标的三个方面的完整性和具体性。如“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用线条画出苹果的基本形状特征”,又如“初步学会用对折剪的方法剪出窗花”等就较完整和具体。
采取行为目标的表述方式,其优点在于它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但是,在儿童美术教育活动中,并非所有的内容都能用被观察到的行为加以表述,因此,在表述行为目标时还要关注其他有价值的内容,保证活动目标的科学性。
(二)展开性目标
展开性目标也可称过程目标,描述的是儿童学习行为变化的过程,所关注的不是外部事先规定的目标,而是强调教师根据实际的活动进展情况提出的相应目标。它与行为目标的区别在于:行为目标关注行为的结果,而展开性目标关注的是行为进展的过程。(www.xing528.com)
英国学者斯腾豪斯(L.Stenhouse)认为,教育由四个不同的过程组成。它们分别是:(1)技能的掌握;(2)知识的获取;(3)社会价值和规范的确立;(4)思想体系的形成。如果说前两个过程可以用行为目标表达的话,那么后两个过程则必须通过展开性目标来表述。在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中,儿童能力的发展、习惯的养成、艺术修养和情操的陶冶、人格的健全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注重过程性的教育。这种目标的表述,需要用展开性目标的形式来表述。如大班美术欣赏活动“高高兴兴过大年”的目标“能够关注生活中美的事物”和小班泥工“汤圆”的目标“养成注意整洁的良好习惯”等,即是用展开性目标的形式来表述的。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展开性目标有着丰富的内涵,教师撰写这类目标时,应注意深入研究儿童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全面了解美术学科本身的性质,熟悉儿童美术发展的状况。同时,在展开性目标实施的过程中,要根据活动的实际进展情况,注意灵活机动地调整目标,以促进儿童更好地发展。
(三)表现目标
表现目标表述的是儿童在某种活动后所得到的各不相同的结果。它所关注的是儿童在活动中表现的某种程度上的首创性的反应形式,而不是事先规定的儿童行为变化的结果。表现性目标强调的是儿童行为结果的开放性,如“利用教师提供的各种不规则的彩色图形,想象拼贴出一幅美丽的画”“学习设计花布,注意色彩和装饰纹样的变化”等,都是表现目标的描述方式。
在儿童美术教育活动中,教师希望儿童能独特而富于想象力地运用和处理美术材料;在解决问题及美术创作方面,不存在单一的正确答案。表现目标体现艺术的本质特征——独创性。表现目标是对行为目标的补充,而不是取代。
表现目标与行为目标是相辅相成的。表现不仅是感情宣泄的渠道,而且把感情、意象和观念转变托付给了材料,通过这一转变,材料成了表现的媒介。在此过程中,技能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没有技能,转变就不可能发生。儿童在活动中获得了技能,便能运用于自己的表现活动中去。因此,行为目标使儿童得到了系统的技能训练,掌握了美术工具和材料的正确使用方法,使表现成为可能;而表现目标则鼓励儿童运用已有的技能,拓展并探索他的观念、意象和情感。
总之,儿童美术教育活动的三种目标,取向各有所长。在制定和表述时,应特别注意各种形式目标的互补性,用恰当的表述方式来撰写,使之扬长避短,从而有效地实现学前儿童美术教育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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