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版权许可可能会花费一些时间,并且不总是可能的。有时,一些电子出版商、发行商和其他内容拥有者会因为在电子教学资源中使用版权材料而索要较高的价格,或者有的可能会拒绝许可,甚至一些电子出版商和其他内容拥有者对在慕课中使用其材料的许可不做出任何反应。[38]可以看出,版权授权的关键问题是:确定不了作品的版权状态和版权主体,或者即便确定了版权主体是谁,但是难以与她、他取得联系并迅速地得到她或他的授权反馈。这对于电子教学资源应用将是一个很大的瓶颈,可以尝试将区块链技术用于版权授权以应对这个问题。首先,可以利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大众记账模式解决版权主体的问题。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大众记账模式,通过共识机制选定记账节点给数据加盖时间戳,形成了多节点共同拥有和维护的总账本,分布式的总账本具有不可篡改、不可逆的特点,并且可以永久保存以便追溯记录。因此,在权利人确定方面,通过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不仅可以准确记载作品版权的静态归属情况,还可以完整记载作者的创作过程和动态变更情况。其次,利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解决授权效率。智能合同可用于确立和执行诸如许可证之类的知识产权协议,并能向知识产权所有人实时汇去付款;能以数字形式对歌曲或图像等受保护内容中的知识产权“智能信息”进行编码。这些设想迅速成为主流,柯达最近推出的基于区块链的图像版权管理平台及其自己的加密货币就证实了这一点。[39]利用智能合约程序,创作人自主定价单独许可的同时,也能够保证著作权授权许可的效率,自动化的程序运行使得授权许可瞬时完成。通过区块链技术,著作权人可以直接管理其与消费者之间的授权许可,授权许可使用的报酬不需要与其他中间环节进行分成,增加了著作权人的实际报酬。[40]
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以及不可篡改性,实质上排除了“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的适用。第一,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法律有必要对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应用场景下的交易进行规制。比如,设立专门的区块链监管机构,其成员由区块链技术和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为将要发起的区块链设计一个纠错的智能合约程序。在以许可合同为基础的智能合约应用中,如果使用者利用作品的行为确属“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范畴,事后可以申请退款,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为“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的证据至监管机构,机构通过分布式账本找到该笔交易记录,核实后启动纠错程序从著作权人账号中退还许可费用。[41]第二,“设计合理实用”是一个平衡措施。通过“设计合理使用”,公共政策考虑会成为系统架构的一部分,类似于欧盟的数据保护框架强加的“设计的和默认的数据保护”。这个方法考虑了版权允许的使用要求对严格的计算机代码可能无法复制的情境的和外部环境的微妙理解。有些学者会担忧这个方法的可行性,然而,Elkin Koren认为复杂的机器学习技术现在能够实现这个方案。这样的算法执行依赖于区块链技术。通过对技术的各种配置,表达了在设定非常精确的参与规则中“代码是法律”范式。[42](www.xing528.com)
另外,在进行版权授权时要特别注意许可协议的兼容性问题。如果创作的开放教育资源或其使用的素材的许可协议不兼容,那么就不能将它们混合使用,形成新的演绎作品。在制作和发布开放教育资源时,经常需要根据已有资源来构建新的资源,此时需要检查资源许可协议的兼容性问题,以保证新资源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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