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慕课版权政策主要将慕课课程的版权归属进行如下规定:
(一)雇用作品
一些高校的版权政策明确认可“雇用作品”原则,根据1976年美国《著作权法》第201条b款规定,如果作品是在高校教师在被雇用期间制作的,则版权属于其雇用者。高校可能对所有作品主张所有权,高校是版权的第一拥有者,除非另有协议或雇用合同条款有例外,否则版权归属则根据协议条款或例外而定。
(二)学术传统(www.xing528.com)
一些高校遵循主张学术作品“版权属于作者”的学术传统,放弃对版权归属的主张,特别是在一个与高校科目无关的领域创作的课程材料。同时允许高校教师拥有学术作品包括纸质或电子形式课程材料的版权,前提条件是:(1)作品不是特定的委托作品;(2)作品不是受基金资助的;(3)作品不是出于雇员而是出于教师的具体职责创作的;(4)创作作品未使用大量的学校资源。一些高校放弃拥有教师的学术著作版权,只要“作品的创作未使用大量的学校资源”。学校资源包括图书馆、计算机和软件、实验室和实验室设备、办公用品、复印、文字处理等,只要教师的使用不是大量的,高校会放弃版权所有权主张。
(三)利用高校资源或委托、协议创作
有些高校可能基于创作网络课程材料使用机构资源的程度来确定所有权。于是,例如“重要的(significant)”或“大量的(substantial)”这样的词汇就会用来描述高校提供超出高校教师正常使用范围资源的程度。与一般学术作品的创作不同,慕课课程的创作不可避免涉及学校资源的大量投入,比如教学和网络设计者、视频录制者、教学助手和行政支持等。因此,基于高校资源对慕课课程的巨大贡献,高校通常会主张版权所有权。一些高校政策已经明确把在线课程所有权绑定在资源(设备、设施、教学资源或其他资源)的使用上。慕课课程可能是受高校委托或应高校的特殊指示,或遵循创作者和高校间的单独书面协议创作的,因此,有些高校根据双方达成的委托协议、特殊协议以及单独书面协议条款来判定版权归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