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创作内容的版权归属
教师创作的课程材料,是学术和教学的重要部分。谁拥有慕课平台提供的课程材料的著作权?是作为原创作者的教师,还是(根据雇用作品原则)大学,还是一些其他选择(比如书面协议)?通常要取决于慕课平台的提供者和与其合作的教师、大学之间的协议条款。至少慕课平台提供者将著作权所有权留给教师或机构,只要求一个非独占许可来使用这些内容。对那些采用开放获取政策的机构来说,所有权的问题可能尤其有趣,例如哈佛大学具有一个适当的开放获取政策,它会因任何教师创作的学术文章而向大学自动授予一个非独占许可。某种类型版权作品一经创造,这种协议就立即形成,它先占了面向第三方的任何竞争性协议。基于协议的准确措辞,它可能会保留机构自由提供任何课程材料的权利,这些课程材料是作为开放课程开发的或以他们选择的任何媒介为慕课开发的,即便慕课协议意图在于授予一个独占许可。[5]
(二)学习者创作内容的版权归属(www.xing528.com)
慕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在线”,它要求教师教学和学习者学习、反馈、提交课程作业等过程均需在线完成,在完成课程后,学习者可以就教学内容、疑难问题等与教师互动。学习者在学习慕课课程过程中形成了作业、论文、观点、论坛的帖子和小组项目作品等,其中有些学习者创作的内容具有相当程度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由于学习者在慕课学习期间被积极地鼓励搜索分析、讨论和合成学习材料,那么可以认为他们在共同推进学习过程并因此承担了内容的共同创作者角色。按照版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即作品的创作者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那么由教师和学习者们创作的论坛互动作品著作权应当归他们共同所有,如果作业是学习者的合作作品则归学习小组共同共有,否则作业著作权应当归学习者独自所有。但是从目前慕课平台提供的学生协议来看,它并未向学习者交代清楚慕课网络课程学习过程产生的这些生成性资源的版权归属问题;在慕课平台运营商与大学的协议中,运营商坚持学习者学习过程产生的数据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因为这些数据可以用来分析、挖掘从而进一步了解学习者的学习行为,具有营利的潜在空间。[6]但当慕课持续发展,且有学习者创作的有价值的内容大量产出并对科学研究产生一定影响时,教学过程中创造的各种资源的版权归属就不能这样大而化之了,必须要界定清楚。慕课平台提供的学生协议应明确界定学习者对其创作内容享有著作权的法律地位,大学、慕课平台乃至教师等对其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利用都应取得学习者的同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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