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获取是著作权人的自我权利限制,与著作权例外的作用相同,都是限制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开放获取能够通过格式化的许可使用协议明确作品在不同条件下的利用权限,并力促公众对作品的自由获取,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作品利用所面临的著作权不确定性。
(一)CC协议的主要内容
CC协议,即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也叫创作共用协议,它是最常见的开放协议之一。创作共用组织提供了几个协议帮助内容创造者以与其对开放性渴望相一致的方式许可他们的作品。CC协议有四种重要条款,分别是署名、非商业、禁止演绎创作和相同方式共享。[5]
署名:创作者允许其他人复制、传输、展示、表演和合成版权作品,只要他们相信创作者。所有CC协议包含所有权。
非商业:创作者允许其他人仅仅为了非商业目的而复制、传输、展示、表演和合成其作品。如果他们为了商业目的想要使用其作品,他们必须为了许可联系创作者。
禁止演绎创作:创作者不允许基于原作进行创作演绎作品。
相同方式共享:创作者允许其他人基于其原作创作合成作品和演绎作品,只要他们仅仅在与创作者的原作出版方式相同的CC协议下传输它们。
2013年底,CC总部正式发布4.0版CC协议。4.0版本更加国际化,改进了术语和法律的本土化,允许数据库提供者使用协议许可,对署名要求的满足更加一般化,并扩充了允许授权人匿名的范围。此外,对违反协议提供了30天内纠正的缓冲期。[6]
(二)ODC协议的主要内容
早在2003年10月发布的《柏林宣言:科学与人文科学知识的开放获取》中就强调学术论文、教育资源、科学数据的开放共享。[7]开放获取科学数据,能够使科学数据无障碍地被利用、学习、复制、修改、传播等。足见,科学数据也是一种教育资源。针对开放数据所面临的著作权挑战,开放知识基金会(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自2008年3月开始陆续发布ODC(Open Data Commons)协议,旨在为数据开放的著作权问题提供法律层面的解决方案。[8]迄今,ODC共发布了三种类型:开放数据库许可(ODC Open Database License,ODCODbL)、开放数据共用署名许可(ODC Attribution License,ODC-By)和公共领域贡献和许可(ODCPublic Domain Dedication and License,ODC-PDDL)。[9]
开放数据库许可(ODCODbL):旨在允许用户自由地共享、修改和使用该数据库,同时为其他人维护同样的自由。ODbL只管理数据库的权限,而不是单独管理数据库的内容。如果内容具有统一覆盖所有内容的一组权利,那么许可方应该将ODbL与另一个内容许可一起使用。如果内容包含多种不同的权利,许可人应该描述哪些权利支配单个记录中的哪些内容,或者以其他方式阐明适用哪些权利。(www.xing528.com)
开放数据共用署名许可(ODC-By):旨在允许用户仅按照相关规定的归属要求自由共享、修改和使用该数据库。开放数据共用署名许可类似于知识共享署名许可协议,是专门为数据库设立的。开放数据共用署名许可和开放数据库许可的大部分内容几乎相同,其不同之处有两点:在序言部分减少了一些解释性的说明,使整个文本显得简洁;在“应用条件”部分去掉了关于“相同方式共享”的条款内容,即开放数据共用署名许可明确地提出数据库和数据的署名问题,不必揭示相同方式共享的需求。[10]
公共领域贡献和许可(ODC-PDDL):旨在允许您自由地共享、修改和使用本作品为任何目的,没有任何限制。本协议适用于一并或单独用于数据库或其内容(“数据”)。针对公共领域的数据库及其内容,明确了作品接受方和贡献方各自的职责;规定了该协议所涵盖的范围和协议的法律效力;合法权利所包括的内容;权利不能涵盖的范围,详细说明了对于版权和数据库权利的贡献、弃权和许可;同时还规定了与其他权利的关系,例如,不能随意使用所有人的专利和商标。[11]
(三)开放获取协议对课堂教学和自主学习的适用性分析
1.开放获取协议扩大学习者自主学习利用作品的范围
开放获取协议为学习者开辟了广阔的知识选择空间,使得广大的学习者可以便捷地免费获取种类繁多、内容丰富的开放作品,进而可以根据协议条款使用和传播作品,也是从本质上扩大了作品的影响范围。目前,有很多数字作品已经使用了CC协议,比如德国的Heise-Verlag,一个专门致力于信息技术行业图书和杂志的出版公司,已经采用了CC协议模型。目前有两本书根据CC协议出版并作为免费下载资源提供给公众:第一本书是Janko Rogettgers的《Mix,Burn & RIP窥视唱片业的未来》;第二本书是Armin Medosch的《Freie Netze:Geschichte,Politik and Kultur offener WLAN-Netze处理欧洲和其他地方免费WiFi网络社区的兴起》。它们是CC协议模型逐渐征服非英语国家的最佳示范。[12]此外,也有很多数据集是在明确的CC协议或ODC协议之下开放的,比如有研究显示:在其调查的284个关联开放政府数据集中,73个数据集使用CC协议,覆盖了创作性作品和软件领域;19个数据集使用ODC协议,覆盖了公共领域的数据和数据库。[13]随着根据CC协议、ODC协议发行的数字作品和数据库的覆盖领域和涉及语种的不断增加,学习者自主学习获取免费数字作品和数据的便利性越来越大,而且这种使用是合理合法的。
2.开放获取协议契合教育机构等的共享理念
开放获取协议创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给公众创作和共享版权作品提供可替代的选择,它鼓励作品的再利用和流通,体现了合作精神和共享理念,恰与教育机构、图书馆等的知识传播和保障公众获取知识、信息的理念不谋而合,因此,在电子教学资源应用中应该秉持这样的理念。虽然教育机构、图书馆等为保障公众获取信息权利和推广电子教学资源应用已经做出了不懈努力,比如制定相关政策、创建有关学会联盟、建设电子教参服务、提供慕课服务等,但有条件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等著作权制度不能够为教育机构、图书馆等机构充分发挥电子教学资源的作用提供保障,开放获取协议可以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对策。广大学习者可以自由免费地使用根据开放获取协议发行的电子教学资源,比如,《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是我国内地首部采用CC协议中较为宽松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条款出版的图书,该书的原著就是劳伦斯·莱斯格以CC协议下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条款出版的;化学工业出版社以CC协议中的“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创作”的著作权条款出版《孔伯华中医世界医学传习录》一书,这是我国内地首部采用CC协议出版的医学书籍[14];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在ODCODbL协议下发布的结果和评估信息集(OASIS)[15];南非以ODC-By协议发布的电力池可再生能源区风能数据集[16]。它们为教育机构、图书馆等文化机构参与电子教学资源的应用规避了各种潜在的版权风险,使得教师等创作者和学生等公众用户群达成共赢。
3.开放获取协议增加了电子教学资源的应用范围
公共领域作品是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过期、失去或不适用的作品。公共领域是著作权法中的一种传统的安全阀门。[17]开放获取协议虽然不是直接将作品释放至公共领域,但其效果与公共领域有异曲同工之效,它同样鼓励作者保留较少的著作权权利、将版权作品公开并许可他人对作品的利用。从这个角度说,开放获取协议有效地增加了公共领域可利用的资源,使得广大创作者可以在不必担忧著作权侵权风险的情况下自由地利用公共领域作品创作电子教学资源,进而可以开放获取协议为基础发布电子教学资源。开放获取协议使得很多作品可以选择重归公共领域,那么根据公共领域作品创作并以开放获取协议为基础发布的电子教学资源可以自由地应用于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等实践中。例如,麻省理工学院(MIT)发起了开放课程(Open Course Ware)“向世界各地教师、学生和自学者的免费开放教育资源”。这个计划包含来自34个系的1100个课程。MIT对几乎所有内容使用了开放获取协议。这个协议使来自全世界接入互联网的人,都能非正式地获得MIT教育,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电子教学资源进行私人学习和科学研究,并以相同的协议进行再创作和进一步流通电子教学资源。另外,我国台北益教网上的教育资源都采用“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台湾2.0方式”发行,奇迹文库也开始陆续使用知识共享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18]又比如,现在有很多政府数据集是以CC协议或ODC协议开放的。根据开放获取协议发行的电子教学资源,清晰地处理了作品或数据使用的著作权问题,使得更多社会公众能够获得更多的教学资源,为公众受教育和教师的教学、科研人员的研究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扩大了公共领域中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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