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品和有毒物品领用制度
1.规定下列药品为危险药品
(1)活动金属:钠、钾、钙
(2)过氧化物:Na2O2、Ba2O2、H2O2
(3)发烟酸类:发烟硫酸、发烟硝酸
(4)酸类:浓硝酸、冰醋酸
(5)氯酸盐:氯酸钾、氯酸钠
(6)硝酸类:硝酸铅、硝酸铵
(7)氧化物类:三氧化铬、三氧化硫
(8)有机物类:乙醚、丙酮、三氯甲烷、二硫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汽油
2.规定下列药品为剧毒药品:
(1)氰的化合物:KCn NaCn K3(Fe(Cn)6)2 K4(Fe(Cn)6)
(2)汞盐:HgC12 HgNO3 Hg(NO3)2
(3)砷的化合物:AsO3 Na3AsO3 AsC3 Na3AsO4
(4)铅盐:Pb(NO3)2 PbAC2 Pb3(ASO4)2
(5)锑盐:SbCl3
(6)铋盐:BiC13 Bi(NO3)3
(7)氟化物:NaF
(8)黄磷
为了防止事故,加强安全,对上述危险药品及剧毒药品制订领用办法,凡物理、化学及化学各科在教学上应用上述各种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按本办法领用。任课教师领用上述各种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交理、化、生各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实验室按所需数量领取。(www.xing528.com)
(二)化学危险药品领用登记表的建立
1.化学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1)化学剧毒药品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场地和器具,存储场地要符合安全、防火、防潮等功能要求。同时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
(2)剧毒药品由实验教师负责领用;领用时必须填写领料单,包括药品名称、使用数量、使用方法、使用项目等,经中心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同时保管员、领用人和中心实验室主任必须同时在场。保管员根据领用数量现场称取发放,中心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整个发放过程。
(3)在学生实验时,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楚剧毒药品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指导、督促、检查。
(4)使用化学剧毒药品的实验室,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结束后的剩余部分需及时回收并妥善保存,避免遗失或发生其他事故。
(5)盛装化学剧毒药品的各种容器,在使用后须进行认真检查,能够重复使用的,按规定存放到指定地点,不能重复使用的,必须进行科学处理,消除隐患,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6)实验课堂上使用的剧毒药品严禁带出实验场所。实验使用后的化学剧毒药品的废液、残渣,必须立即进行科学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若有事故发生,实验教师及使用人员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迅速查明原因并认真处理。
(7)化学剧毒药品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2.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1)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所属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各实验室须与指定的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签订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包括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数量及管理办法,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2)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场地和器具,存储场地要符合安全、防火、防潮等功能要求。
(3)实验室在存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毒、报警、灭火、防潮、防晒、调湿、隔离操作、防静电等安全措施。
(4)遇火、遇湿易爆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存放在潮湿处。
(5)存储化学危险品的仓库须根据消防条件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6)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购买须有严格的计划,发放、领用时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签字,核准领用数量,严禁超量领取。
(7)在学生实验时,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楚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指导、督促、检查。
(8)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结束后的剩余部分需及时回收并妥善保存,避免遗失或发生其他事故。
(9)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各种容器,在使用后须进行认真检查,能够重复使用的,按规定存放到指定地点,不能重复使用的,必须进行科学处理,消除隐患,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
(10)实验课堂上使用的剧毒、麻醉药品,严禁带出实验场所。实验使用后的化学危险品的废液、残渣,必须立即进行科学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若有事故发生,实验教师及使用人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迅速查明原因并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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