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是确保实验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满足素质教育及社会服务的需要。学校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落实监管措施。
2.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配置、分类、编号,定橱定位存放,存橱卡应标明仪器编码、名称、数量,仪器、药品上的标签张贴位置、大小要适宜,字迹清楚,同一台(套)仪器的主件或附件,都应编同一编号,以免主、附件错乱而影响使用。仪器、药品的存放做到排列整齐,上轻下重,科学合理,取用方便。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严格遵守使用手续。
3.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严格加强保管。建好仪器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每年年底要在校主管领导的监管下进行清点盘存工作,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4.贵重精密仪器和未使用过的、新添置仪器,要认真学习该仪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熟悉性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培训后,才能启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卡,以备查阅。
5.实验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无法修理的仪器应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结合教学大纲或教材的变化,要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仪器,保持教学仪器在数量和品种的动态平衡。(www.xing528.com)
6.一切仪器药品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长室批准,出具借条,按期归还,借出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仪器设备一般不借给私人。
7.仪器室应设置合适的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并按仪器性能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霉及避光、避磁等工作,落实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须在场,按账点物,逐件交接,遇有账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最后由三方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上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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