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自发性和无序性的缺陷,因此政府的调控与监管成为必要,但这种调控与监管中的行政方式如果不合理,就会造成政府的监管失效或是失信行为。因此加强行政监管机构的廉政建设,提高政府官员在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中的诚信度,是实现市场监管公正有效的基础和保障。
第一,依法行政。对行政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督包括公检法监督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辅助监督,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监管者的行为选择最终也是由效用最大化所驱动,因此政府行为需要有一种外在力量来制约行政权力行驶过程中的滥用和违信现象。加强对政府行为的法制规范,使政府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政府行为在法律规范内行使,避免“规则制定者不守规则”现象的发生。这首先应完善和细化执法监督程序,在此基础上建立执法监督追究制度,对监管者的失信行为施以相应处罚,并通过公布监督查处结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快信息传递。
第二,实行政府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制度。监管者的行为必须受到立法者、公民或选民的监督。
要加强对政府官员的内部监督,可以借鉴西方国家为满足公共管理改革的需要实行的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①对绩效目标制定的合理性、明确性等进行考评;②对计划或项目资金的来源、支出的合理性、管理的规范性进行考评;③对计划或项目完成结果及其持续影响力进行考评;④对公共资源分配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考评。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可采用绩效考评模式,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在政府内部建立严格的责任约束制度,以减少政府官员行为决策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降低决策的失误与偏差频度;加强对政府部门有关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促使其提高工作效率,改进行政监督的管理方式。这样,政府的目标才能为其他行为主体认同,保证其决策按既定目标顺利实施。(www.xing528.com)
第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需要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完备的政府官员考核制度。如果政府官员的失信行为被曝光,应当受到严厉的惩处,如在一定时期或终身不能再担任重要领导岗位职务,触犯法律的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才能使舆论监督具有威慑效果,监督者才能有实施监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政府官员要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才会增大其失信行为的心理成本,对舆论有所畏惧。
第四,实施自我监督机制。行政监管机构通过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方法,以提高透明度和效率为目标,制定有关项目或产品的登记制度、行政许可制度、评审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起到促进农业系统提高行政诚信水平的作用。目前已经制定的管理制度,如《农业部主要业务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农业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等,起到了行政监管机构官员自我监督的作用。另外,通过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等形式,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而推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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