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经济学的基本模型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它们并不是在建立信息经济学之后才发展起来的,而是经济学家们在研究实际经济问题的过程中相继建立并发展了这些模型,信息经济学只是对这些模型的一个概括的总称。
张维迎指出,“信息经济学是非对称信息博弈论在经济学上的应用”,由此可见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渊源是博弈论。但信息经济学的许多理论是从研究具体的制度安排中独立发展起来的,所以信息经济学又被定义为有关非对称信息下交易关系和契约安排的理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不可能掌握某个事件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全部信息,总是在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下做出经济决策,即所谓的“信息不完全性”(information imperfection)。信息不完全性又会导致“信息不对称性”(information asymmetry),即在经济行为决策中,经济主体间因掌握的信息量不同而导致信息的不对称性、不均衡性。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两点:一是有关交易的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是不对称的,一方比另一方占有更多的相关信息;二是交易双方对于各自在信息占有方面的相对地位都是清楚的,能够想象出在一定的激励下其他人如何行为和反应。信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是从实证的角度,分析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如何作为以做出最优的契约安排。
(一)信息经济学的基本模型
交易中信息的非对称性可从两个角度划分:一是非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非对称信息的内容。从非对称信息的内容看,研究不可观测行动的模型被称为隐藏行动(hidden action)模型,研究不可观测知识的模型被称为隐藏知识模型(hidden knowledge)或隐藏信息(hidden information)模型。
从非对称的时间看,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ex ante)的非对称性是事前非对称,对其进行研究的模型被称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模型;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的非对称性是事后(ex post)非对称,对其进行研究的模型被称为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模型。
对于道德风险模型而言,如果再把非对称信息的内容考虑进去,则又可以分为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模型和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前者是指在签约时信息对称,委托代理双方都不知道“自然”所选择“状态”的信息;签约后代理人观测到自然的选择,进而选择行动,而委托人只能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依然不知道自然的选择。委托人需要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以诱使代理人在给定自然选择条件下做出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www.xing528.com)
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是签约时信息是对称的,委托代理双方都对“自然”所选择“状态”的信息是了解的;签约后,委托人只能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结果而不能观测到其行动本身和自然状态本身。委托人需要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以诱使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委托代理理论主要就是研究的此类模型。代理人被假定有着不同于委托人的利益和目标,居于信息优势地位,而且具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即在不受罚的前提下,会不惜损人利己。如果信息是完全的,即使存在不确定性,委托人也能找到使自己效用最大化,并使代理人得到其保留效用和努力激励的最佳方案。否则,即使不存在不确定性,委托人也不能找出满足最优风险分担和最优激励的支付方案,只能做出一个次佳方案。次佳方案与最佳方案的偏离,就构成了代理成本。它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二是代理人采取风险行为的担保成本;三是剩余损失,即由代理人代行决策而导致委托人的机会成本。
对于逆向选择而言,主要是指事前代理人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委托人居于信息劣势地位。对于逆向选择有两个应对的方法:一是信号传递模型(signaling model);二是信息甄别模型(screening model)。信号传递模型是拥有优势信息的代理人选择某种方式向委托人发出信号,告知自己的类型供委托人考虑选择。信息甄别模型是处于信息劣势的委托人事先制订出几种备选方案供代理人选择,代理人根据自己的类型选择一个对自己最适合的方案。可以看出,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信号传递模型是由信息优势方先做出行动,而信息甄别模型是由信息劣势方先做出行动。
(二)从信息经济学看诚信缺失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都属于一种诚信缺失行为,在农村经济领域广泛的存在,并严重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妨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可以说,信息不对称是造成农村经济主体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减弱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信息透明度,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措施。信息经济学从理论上提出了解决不对称信息的模型,但是这些模型在实际中能否得以验证有效,需要一个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来保障。如果在一个诚信严重缺失的地区,信息经济学理论的解释力可能受到挑战,如向消费者发出的信号根本就不可信,那么委托人不认为这些信号对做出决策会有什么帮助,从而信号传递机制就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换言之,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来看,信息经济学是研究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代理人诚信缺失的理论,而这一理论能否在实践中进行验证还需要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作为前提,可以说信息经济学的一个隐含的假设就是契约合同可以得到实施。从这一点来说,我们需要信息经济学理论作为指导,来解释研究农村经济领域诚信缺失的现象和原因所在,而另一方面该理论也需要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来实现对其在实践中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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