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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变迁理论的影响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部分,通过对这一理论的研究,可以发现制度及其制度变迁是如何影响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制度变迁理论的有关概念制度是一种公共品,与人的动机、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诱致性制度变迁又可分为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四)由制度变迁理论所带来的启示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是否有效,衡量标准除了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是否完善之外,实施机制是否健全是一个更为重要的标准。

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变迁理论的影响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部分,通过对这一理论的研究,可以发现制度及其制度变迁是如何影响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

(一)制度变迁理论的有关概念

制度是一种公共品,与人的动机、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与法律基础规则。制度环境决定其他的制度安排,通常被视为外生变量。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的合作与竞争方式的一种安排。它可以是正规的,也可以是非正规的;可以是暂时的,也可以是长久的。舒尔茨将制度定义为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主要包括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更持久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承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观伦理规范、道德、习惯、意识形态等;正式约束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行为法则”,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及因各种契约的订立而形成的规则;实施机制则是“产权流转过程中的运行机理”。正式约束可以在短期内发生骤变,而非正式约束与实施机制的改变却是长期的过程;正式约束只有在与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它们之间的关系正如戴维斯和诺思(1994)所指出的:“正式组织和法律权力不是为行为规范和社会的价值标准所支援和支持,就是为它们所困,有时还会被它们所抵消,当这些规范改变后,安排的适应性变化才会接踵而来。”林毅夫(1994)将制度变迁分为两种类型: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变迁是由政府法令引致的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又可分为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正式的制度安排中,规则的变动和修改需要得到受它管束的一群(个)人的准许,因此它的变迁需要创新者花时间与精力去与其他人谈判以达成一致意见。非正式制度安排中规则的变动与修改完全由个人完成。

(二)制度变迁的内在原因与框架

制度安排之所以会被创新,是因为有许多外在性变化促成了潜在利润的形成,而这些潜在的外部利润由于种种障碍性原因无法在现有的制度安排结构内得以实现。为了获取潜在利润,某些人会率先克服阻力,导致了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或是对旧有制度安排的更新。一项新制度安排只有在创新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时才会被做出,但它究竟会选择哪一种形式,取决于每一形式的成本和收益,以及受影响团体的相对市场和非市场的力量。

(三)意识形态理论

由于制度安排不能获得专利,诱致性制度变迁会碰到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意识形态是一种经常被用来减少这类费用的重要制度安排,在非制度约束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制度作用主要表现在:(www.xing528.com)

其一,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以世界观的形式出现从而简化决策过程并降低摩擦成本和运行费用,具有确认现行制度结构符合义理或凝聚某个团体的功能。其二,林毅夫指出成功的意识形态执行这些功能的机制是通过给个人提供选择性激励来实现的,可以帮助个人对他和其他人在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现行制度结构中的作用做出道德评判,以节约选择的时间和成本。因此,意识形态信念能起到弱化搭便车、道德风险和偷懒的功能。非正式制度安排创新尽管还有外部效果问题,但却没有“搭便车”问题。新规则的接受完全取决于创新所带来的效益和费用的个人计算。而且这种创新费用并不取决于创新过程所花费的时间、努力和资源等形式,由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执行取决于社会的相互作用,所以创新者的费用主要来自围绕着他的社会压力,这种费用可能是极高的,导致非正式制度安排显示出一种比正式制度安排更难以变迁的趋势,即使有政府行动,发生这种变迁也不容易。其三,当人们的经验与意识形态不一致时,新的意识形态的产生有助于节约人们认识世界和处理相互关系的成本,例如强制执行某些法律和制度的成本。此外,习惯与经验是非正式约束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形成于长期历史和文化发展的积淀。在正式制度发挥作用之前,习惯和经验已经起着规范和协调经济活动的制度作用;正式制度发生后,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习惯仍然普遍存在并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发挥制度调节功能。因为当正式制度的建立细化到一定程度,建立和维护更详尽的制度所带来的收益不足以抵补相应成本时,由非正式制度作为补充发挥作用。非正式制度的改变比正式制度要慢的多,即使一个经济体的正式制度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变迁的经济绩效的潜在发挥效果也还要取决于新建立的正式制度同逐渐改变的非正式行为规则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变化。

总之,经济市场化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变迁,在制度变迁中除了正式制度的发明、模仿和引入外,还要注意到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作用。

(四)由制度变迁理论所带来的启示

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是否有效,衡量标准除了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是否完善之外,实施机制是否健全是一个更为重要的标准。如果没有有效的实施机制,那么即使拥有再完善的法律、再完美的伦理道德,也形同虚设,无济于事。由于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行为特征,随着交换复杂程度的提高,强制性实施机制是契约能够实施的基本前提。因为经济转型过程中相伴而生的诸多问题存在,要对出现的所有失信问题一一及时通过法律加以规制,是不现实的。但是如何转变这一趋势,健全对失信行为规制的实施机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作为一种规范人们之间交易行为的规则,社会信用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不断“扩展秩序”的过程中,发挥了并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信用体系这一制度安排中也包括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决定着社会整体诚信的现状、特点和演进的方向,而社会信用体系的现状、特点和演进方向又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一般而言,正式约束最容易改变,其次是实施机制,改变最为缓慢的是非正式约束。而且正式约束的改变必须要与非正式约束相容,所以在意识形态中建设诚信观念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更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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