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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县域民俗文化研究:盐都区图书馆的探索成果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盐都区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抓手,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开展,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盐都区为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委员会,由区分管领导任管委会主任,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管委会成员,制订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近期、中远期目标;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盐城县域民俗文化研究:盐都区图书馆的探索成果

1.制定科学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

根据盐都区实际情况完善各级文保单位“四有”保护措施;根据文物资源状况,制定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将其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并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改造、旅游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同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禁止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

2.加强县级博物馆建设

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重点抓好县级博物馆的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镇、企业按区域特点、行业特性设立专题博物馆;加强民俗类博物馆建设,抢救、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充实、丰富、创新展览内容,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推出适应社会要求的陈列展览;提高县(区)博物馆的服务水平,强调公益性,免费向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县(区)博物馆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强化馆藏文物保护和管理,根据各县(区)馆藏文物状况,建设设施完善、达到国家安全技术防范标准的库房,提高馆藏文物保管条件;规范馆藏文物保护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保管制度,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建立县级博物馆文物信息数据库,制定和完善保护措施;积极推广新科学技术在馆藏文物研究、保护、展示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利用的科技含量。

3.加强民间收藏队伍管理,藏宝于民

农村建设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收藏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民间的收藏热悄然兴起,收藏成了人们投资理财、怡情益智的最佳选择。盐都区收藏协会自2006年5月起,策划举办了连续性的民间藏品进农村展览、收藏博览会等系列活动,已经举办100多次,20多万农民在村头品尝到了民间收藏精品大餐。该协会不但把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学术研究也硕果累累,会员连续出版四本收藏专著,会员在《中国文物报》《收藏》等报刊发表文章500余篇;会员还向区博物馆捐赠了文房用具,区博物馆专门设立了以捐赠者命名的文房用具陈列厅;会员还陆续创办了老报纸、钱币、玉器、古瓷器、珍品邮票等民间收藏馆。由此可见,加强民间收藏队伍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民间文物保护。

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www.xing528.com)

县(区)文物部门,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发展,探索弘扬传统文化的有效措施,制定长远的保护目标和阶段性保护任务。盐都区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抓手,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开展,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该区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将在区博物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并积极组织专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对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制订保护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存。建立健全实物资料征集和保管制度,防止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和流失;建立以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并积极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等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5.强化政府主导,利用一切力量,开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局面

(1)县(区)要强化政府行为,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和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引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盐都区为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委员会,由区分管领导任管委会主任,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管委会成员,制订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近期、中远期目标;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协调机构,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物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县级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职责,落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各项政策。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国土等部门,在制订城乡建设规划和审批建设工程时,必须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涉及文物保护时应依法征得文物部门的同意。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文物安全的综合治理,加大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力度。旅游、宗教等部门要依法、合理、有效地利用文物资源,确保不对文物造成损害。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进乡土教材。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真正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变县(区)文物部门的“孤军作战”为“全民参战”,彻底改变文物保护的社会环境和文物自身的生存环境。

(3)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多元投入机制。县(区)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并根据本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制订出台鼓励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优惠经济政策,进一步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及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县(区)要建立和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制度,要加大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将依法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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