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依存于特定时空,以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各种生产劳动民俗、社会组织民俗、日常生活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礼俗、游艺民俗、民间观念、民间文学等民俗文化正在不断演变或消失。一些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独特的语言、文字、资料也正在消失。如今,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及文化生态环境的变化,使得原生态的传统民俗文化正在走向衰落,或走向变异。以岁时节日民俗为例,盐都区传统民俗,正月十五炸麻虫、二月二女儿回娘家、三月三踏青、七月七姑娘乞巧、七月十五放河灯、八月十五敬月神、腊月二十四和除夕送灶与接灶等民俗正逐渐淡去。而外来的风俗则悄然兴起,如情人节、圣诞节、父亲节、母亲节等。随着电视、互联网的普及,传统民俗对人们的吸引力大大减弱。盐都区的大量农民纷纷走出村落进城打工、经商,致使农村许多结合农事或者在农闲时进行的民俗文化活动逐渐消失。农业生产方式改变,盐都区西部水乡的踏车号子、牛号子已经基本没人会唱了。过去居民的住房多采用木质结构,木匠选择良辰吉日上梁时,要举行仪式并伴以喊好。现在的建筑普遍采用钢筋水泥结构,相关传统仪式逐步淡出人们的视野。民间原生态的民俗文化越来越少,而流传至今的民俗文化又是以口头讲述和行为传承等动态方式存活,始终与变化着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语境相适应,表达着当下传承主体的鲜活情感,这为我们坚持民俗文化保护的本真性原则带来了许多困难。当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民俗文化演变是有规律的,是无法阻止的。这就需要民俗文化工作者进行扬弃,优秀的民俗文化要弘扬保护,民俗文化中的糟粕应让它们自然消失。
(二)县域民俗文化保护意识淡薄
县域对民俗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民俗文化得不到科学有效的保护。有的人认为民俗文化应该自然淘汰、适者生存,不必刻意为之;有的人认为抢救传统文化是复古,现代生活不需要那些老掉牙的旧习俗。甚至有的县(区)领导视民俗文化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障碍,不能充分认识到民俗文化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遗产。民俗文化资源不仅是县(区)进行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可直接或间接地为县(区)经济建设服务。有的文化部门也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www.xing528.com)
(三)县域民俗文化保护机制亟待建立
由于民俗文化保护形势严峻,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确立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公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市、自治区也跟着制定出台了本省、市、自治区非遗保护条例、法规,并逐级落实保护实施方案。国家虽然十分重视民俗文化保护工作,但现实是有大量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民俗实物与资料不断被毁弃,县域民俗文化破坏尤其严重,建立县级民俗文化保护机制迫在眉睫。保护标准、目标管理、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开发利用、资金、编制、人才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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