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民国时期档案共81个全宗,计94451卷、302件,上架排列长度1072米。记载了1921年至1949年甘肃的行政、民政、财政、军事、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历史状况,并涉及五世班禅由藏进京的许多情况;记载了20世纪40年代兰州海关及西北国内国际商业贸易的历史。此外,大量的是民国甘肃省政府及其所属厅、局、处,兰州市政府及其所属机关,县政府,以及民国时期甘肃金融、电力、煤炭、贸易、毛织、被服、面粉、化工、制药、机器等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档案。这些档案虽不很完整,但仍比较集中、广泛地记载了民国时期甘肃的政治、经济、民政、财政、司法、工业交通、金融、农田水利、文教卫生、民族宗教等各方面的历史状况,是研究中华民国史、甘肃地方史、民族宗教史、经济发展史、社会发展史等的重要史料。特别要指出的是,民国时期的不少事务,如税务、邮务、电信、盐务、电政、考铨、监察、干训、兽医防疫、军需等,国民党中央及民国中央政府都在兰州设置西北地区性管理机构或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同时,“四大家族”也在兰州设立和举办了不少金融机构和工矿企业。这些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在兰州解放时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接收下来,成为甘肃省档案馆馆藏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其性质而言,却是西北地区性或国民党中央派出性机构的档案全宗,反映民国时期整个西北地区的有关历史状况。这种情况,再加上1928年甘宁青三省分省以前,甘肃实际上包括甘宁青三省区(清代还包括新疆),就使甘肃省档案馆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西北地区(陕西除外,含蒙绥部分地区)档案馆的作用。民国档案中属国家重点档案的有北洋政府时期甘肃督军驻京办公处、兰州海关以及反映甘肃抗战的档案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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