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从家庭经济条件、家庭保障两个方面考察家庭功能。如表7-6 所示。
表7-6 家庭功能变量基本统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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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衡量指标为家庭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是家庭功能的物质载体,所以本文采用家庭中的经济条件作为家庭功能的替代变量,一般而言,经济基础越牢固,家庭功能越完善。为满足家庭成员的发展需要,家庭收入的支出必不可少,支出一方面是当期的消费也是对家庭成员发展的投资,同理,当期支出越多,对家庭成员发展的支持也越多,家庭功能越完善。为了研究家庭功能物质基础,本文选取了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以及上年度现金支出占总收入的比值两个指标进行衡量。
第二个衡量指标为家庭保障功能。除了家庭自发产生的家庭关系网作为家庭保障之外,户主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从外部环境强化家庭保障。农村家庭的社会保险包括三大类,按受惠覆盖率递减排序为:一是政府提供的惠农政策,二是普及性较强的新农保、新农合,三是农户自发购买的商业保险。政府提供的惠农政策方面,主要包括粮食直接补贴、畜牧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本文选取比较有代表性的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两类,将享受到补贴的家庭赋值为1,没有享受惠农补贴的赋值为0,并将两项补贴受惠与否进行加总,最后所得结果数为受惠情况,数值为0 代表两项均无受惠,数值为1代表两项中受惠一项,数值为2 代表两项均受惠。由于新农保、新农合的覆盖率较大,本文引入参与新农保、新农合的档次作为衡量家庭保障功能的指标之一。量化标准为:0=没有参加或者已经到了年龄直接领取,1=参加的档次为100 元,2=参加的档次为100 元以上。商业保险方面,本文设置的指标是有参保的人数占全家总人数的比例,简称为参保比例,其中对于每个家庭成员而言,参与任何一项商业保险即赋值为1,没有参与则赋值为0,将家庭成员是否参与商业保险加总即可得家庭中参保的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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