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方法,在证据的种类和分类以及有关的章节中都已论述过,这里主要从横向方面作一综合性的概括,使我们对此方法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
思想方法是由阶级立场和世界观决定的,立场不同,对同一证据材料就会有不同的看法和结论。阶级立场和政治观点对于审查判断证据有很大的作用,所以,司法人员必须有坚定的阶级立场和正确的政治观点。
证据审查判断和运用的一般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逐一分析
把一个案件的事实搞清楚,需要很多证据去证明。如果其中一个证据不真实,或判断错误,就会影响对整个案件的认定。因此,我们审查判断证据时要对每个证据逐一进行分析,逐一进行审查判断,这样,全案综合分析才有可靠的坚实的基础。分析的内容,主要是看每个证据是否符合事实规律,符合情理,来源是否真实可靠。
二、综合研究
经过逐一分析后,还必须把各个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对整个案件有全面的完整的认识。有些证据单靠逐一分析是难以鉴别其真伪的,必须联系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查实。
三、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可以核实证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真实可靠性,可以为分析判断案件事实提供依据,也可以帮助判断现场和获取的证据是否变动或伪造等情况。如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听到某种声音或看到某种事物;在一定时间内是否能完成某一行为;在某些条件下是否能发生某种现象;在某种条件下使用某种工具是否可能留下或不留下某种痕迹;等等。侦查实验可以确定案件中某情况能否发生,怎样发生。为了使侦查实验合符实际情况,需要充分准备,并要遵守以下原则:
(1)侦查实验要尽可能在发生案件的原地进行,以保护原有条件。
(2)侦查实验在自然条件方面(时间、光线、风向、风力、气候等)应当和被审查事件的条件相一致或相似。
(3)为准确地确定某一情况或某一行为,要求反复多次地实验,以保证准确性。
(4)侦查实验应尽量使用原有的物品和工具进行,原有的物品或工具如果需要鉴定,则要在鉴定后才使用,以免损坏原有特征。
(5)在实验中,不容许有侮辱群众和有伤风化、危及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事情发生。
四、辨认
辨认可以公开进行,也可秘密进行,但大部分是秘密进行的,不过对尸体的辨认应公开进行。其基本原则如下:(www.xing528.com)
(1)辨认之前要详细询问进行辨认的事主、受害人或群众,问清辨认对象的特征或特别记号,并作好详细记录。
(2)在辨认人辨认之前,不能让其看到辨认的对象,以防止先入为主。
(3)对人身或物的辨认,不管是公开进行还是秘密进行,都应该采用混杂原则,不能把被辨认对象单独提供辨认。
(4)如几人辨认一个共同的对象,要分别进行,以免相互影响。
(5)在辨认中,办案人不准用任何方式向辨认人暗示或引诱,禁止使辨认人按照办案人的意图回答。
对辨认结果的使用要特别慎重。在使用时要进行查证和复核,并应用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否则就容易发生错误,造成严重的后果。
五、对质
对质是在两个以上的被告人、证人或被告与证人的陈述之间出现矛盾时,为了消除矛盾,对这些人就同一事实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讯问方式。对质要谨慎,只有在涉及到案件的重要问题,除了进行对质外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对质的方法。由于对质难于掌握,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运用,即使运用也要经负责人批准。
六、技术鉴定
各种科学技术鉴定是审查判断证据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一手段的特点是比较客观,只要材料可靠,技术水平高,一般比较可靠。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有的可以直接证明嫌疑人作案,但大多数必须由鉴定部门进行检查验证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有痕迹鉴定、各种物证的化验、笔迹的鉴定、伪造文件检查、法医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等。鉴定结论要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比较分析,进行审查核实。
七、运用测谎技术等其他科技手段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运用测谎器鉴别言词证据,特别是被告人的供述,已为世人所关注。我国近几年,也陆续将这种技术运用于司法活动中,对这一手段有不同的评价。我以为测谎器的可靠性究竟有多大,是值得研究的,但作为一种查实证据的手段可以试一试,但不能以此作为判断言词证据可靠的标准,因为它的科学性并未得到证实,而人的心理因素又与个体意志相关。我认为还应提高科学化的程度,增强科技手段在证据上的运用能力。
八、推理、判断和联系比较
审查证据除了采取利用证据互相印证和进行科学鉴定等办法外,常用的还有通过逻辑方式来进行审查判断。逻辑方式各种各样,在审查证据中最常用的就是推理、判断和联系比较的方法。
除了上面八种方法以外,还有其他种种方法,如司法人员的丰富经验以及调查研究等。在司法实践中采用什么方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切不可机械搬用。一个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是综合运用各种方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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