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体系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伊斯兰银行业、伊斯兰保险和再保险业、伊斯兰银行间货币市场与伊斯兰资本市场。截至2013年12月底,马来西亚境内共有53家各类伊斯兰金融机构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马来西亚境内伊斯兰银行总资产达到5565亿林吉特,市场占有率达到25%。2002年至2013年期间,伊斯兰银行总资产年增长率达到19.7%。与其同时,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业也得到快速发展。2013年,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46亿林吉特,市场占有率达到10.2%。2008年至2013年期间,伊斯兰保险业总资产年增长率达到10.7%。到2013年末,马来西亚资本市场上,证券总额达到5121亿林吉特,占整个市场总额的49.7%。
截至目前,马来西亚金融市场有100多家伊斯兰银行产品和服务。在严格遵循全球伊斯兰教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具有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和证券。最为典型的实例是,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机构面向全球市场发行可以以美元、新加坡元和中国人民币等多国货币购买的债券,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多年的发展,马来西亚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多货币债券市场,投资者对马来西亚多货币债券的需求量逐年增多。2013年,马来西亚在国际多货币债券发行市场仍然保持领先地位,当年发行的多货币债券占全球市场总额的69%,发行总量达到826亿美元。
(一)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体系
《1983年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法》的制定和出台为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机构的建立奠定了法理基础,该法后被《2013年马来西亚金融服务法》所替代。1983年7月1日,马来西亚境内第一家伊斯兰银行——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有限公司(Bank Islam Malaysia Berhad,简称BIMB)正式成立。起初,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主要为穆斯林提供金融服务。此后,随着业务和规模的不断扩大,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成为全国性银行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期,为了进一步促进马来西亚境内穆斯林经济发展的需求,马来西亚政府允许并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为伊斯兰民众提供伊斯兰金融产品和服务。自此,马来西亚国内传统金融体系和伊斯兰金融体系并存发展的时代正式开启。1999年,马来西亚境内第二家伊斯兰银行成立。此后,马来西亚国内伊斯兰银行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3年12月底,马来西亚境内共有16家伊斯兰银行机构,其中马来西亚公民控股的伊斯兰银行有10家,外资控股的伊斯兰银行有6家。这一时期,马来西亚还引进了5家国际伊斯兰银行。伊斯兰银行资产总额大幅度提升,市场占比也得到快速提升,促进了马来西亚国内伊斯兰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升了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业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马来西亚逐步成为世界上重要的伊斯兰金融中心之一。
(二)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体系
由于传统保险的理念和伊斯兰教原则有所冲突,所以伊斯兰保险业的起步较晚。1984年马来西亚立法机构制定并颁布了《伊斯兰保险法》(该法后被《2013年马来西亚伊斯兰金融服务法》替代),为伊斯兰保险业务的开拓奠定了法律基础。1985年马来西亚境内第一家保险公司——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为了进一步提升伊斯兰保险公司的地位和安全运营,1988年马来西亚政府决定由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行长兼任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公司负责人,并规定由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依法监管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业务。1988年马来西亚境内第二家伊斯兰保险公司——国民伊斯兰私人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一时期,在东盟国家区域内,伊斯兰保险业合作也得到快速发展。1995年东盟地区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保险运营商共同联合起来成立了“东盟伊斯兰保险集团”(ASEAN Takaful Group,简称ATG),该集团旨在促进东盟地区伊斯兰保险业务的合作和发展。为了减少伊斯兰保险公司对传统再保险公司业务的依赖,1997年在马来西亚纳闽岛成立了“东盟再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简称RIL)”。该区域性再保险组织的成立和运作有效促进了东盟地区不同国家之间伊斯兰保险业的互相合作和发展,完善了马来西亚国内伊斯兰保险制度和体系。至此,马来西亚国内以“相互合作”“相互提供援助和帮助”为基本理念的伊斯兰保险业初步建成。马来西亚伊斯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业务主要有家庭险和一般险。家庭险业务主要有教育险、个人家庭险、团体险、健康险等;一般险业务主要有车险、火灾险、意外事故险、工程险、海运产业险等。截至2013年12月底,马来西亚境内共有12家伊斯兰保险公司和4家伊斯兰再保险公司,其中有9家伊斯兰保险公司和3家伊斯兰再保险公司由马来西亚公民控股,有3家伊斯兰保险公司和4家伊斯兰再保险公司由外资控股。另外,马来西亚还引进了1家国际保险公司。
(三)马来西亚伊斯兰资本市场体系(www.xing528.com)
伊斯兰资本市场是根据伊斯兰法建立的马来西亚国内重要的一级证券市场。马来西亚证券署伊斯兰法咨询委员会(The Shari'ah Advisory Council of the 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简称SAC)负责伊斯兰资本市场的法律问题和相关管理。马来西亚伊斯兰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伊斯兰债券市场、伊斯兰基金市场和伊斯兰股票市场。
1990年马来西亚壳牌公司发行了总额为1.2亿林吉特的伊斯兰债券。这是伊斯兰债券的全球首次发行。此后经过多年的发展,马来西亚伊斯兰债券市场基本建立。与传统债券有所不同的是,伊斯兰债券的发行必须要符合伊斯兰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发行伊斯兰债券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一是债券发行人必须要有自身资产,并且要设立一个具有特殊目的或用途的实体;二是债券收益不得以利息方式取得。由于伊斯兰债券持有人享有对相关资产收益的所有权,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并非为债权,因此,伊斯兰债券的收益一般来自于债券发行人资产收益或者租金收益。马来西亚在向国内投资者发行伊斯兰债券的同时,向世界2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者提供以美元、新加坡元和中国人民币等多国货币购买的债券,形成了目前世界最大的伊斯兰债券市场之一。
马来西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是马来西亚国内允许实施的一种结合了不动产投资和基金信托特点的投资形式。伊斯兰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Islamic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IREIT)则是符合伊斯兰教法的基金投资。2005年11月,马来西亚政府通过证券署发布了伊斯兰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指导细则,规定发展此类基金的全球实施标准。依照该指导细则的规定,伊斯兰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收入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获得收入来源的行为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二是如果基金行为是伊斯兰和传统伊斯兰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混合行为,则传统伊斯兰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获得的收益不得超过总收益的20%。根据伊斯兰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指导细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为伊斯兰法所禁止:以获利为基础的金融服务;赌博或投机行为;生产或销售非清真食品;不符合伊斯兰法规定的娱乐行为;生产或销售烟草及其关联产品;有关不符合伊斯兰法证券的交易或经纪代理行为等。目前上市投资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主要有AL-Aqar Healthcare REIT(医院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Al-Hadharah Boustead REIT(种植园不动产信托基金)、Axis-REIT(混合不动产信托基金)等。
马来西亚证券署伊斯兰法咨询委员会负责伊斯兰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审批工作及股票更新工作。伊斯兰法咨询委员会每年两次公布上市公司和上市股票的相关信息。委员会公开的信息应当达到以下目的:一是为投资者提供有关符合伊斯兰法规定的投资股票;二是集中公布委员会的决定;披露市场信息,保证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促进马来西亚伊斯兰资本市场的发展;鼓励伊斯兰证券创新。伊斯兰法咨询委员会依法监管伊斯兰股票市场上市交易的各类股票。根据初步监管的情况,将股票分为伊斯兰股票(符合伊斯兰法规定的股票)和非伊斯兰股票(不符合伊斯兰法规定的股票)。从事下列业务或活动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属于非伊斯兰股票:以获利为基础的金融服务;赌博或投机行为;生产或销售非清真食品;不符合伊斯兰法规定的娱乐行为;生产或销售烟草及其关联产品;有关不符合伊斯兰法证券的交易或经纪代理行为;其他不符合伊斯兰法规定的行为。马来西亚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鼓励伊斯兰股票市场的发展。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全部股票总数为901支,其中伊斯兰股票共有667支,伊斯兰股票占整个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总量的74%。
(四)积极推进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金融中心计划
2006年8月,马来西亚政府启动将马来西亚建设为国际伊斯兰金融中心(International Islamic Financial Center,简称MIFC)的计划,将马来西亚建设成为国际伊斯兰金融服务的知识中心。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金融中心计划内容涉及金融网络系统、各类市场主体、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人力资源发展机构以及专业服务机构等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性伊斯兰金融市场业务。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金融中心计划得到了国际社会尤其是伊斯兰产业界专业人士的大力支持。同时,马来西亚政府为致力于伊斯兰金融中心计划的各类投资者提供多种优惠鼓励措施。近年来,为了给国际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马来西亚政府放宽外汇管制,逐步完善国内金融市场,尤其是伊斯兰金融市场,创新伊斯兰金融投资产品,为国际投资者进入国际伊斯兰金融市场搭建平台和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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