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马来西亚国内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这些保险机构在马来西亚境内设有900多个办事处和12万多个注册代理人。马来西亚国内保险业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5.5%。马来西亚财政部在征询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负责保险机构的审批工作。
近年来,马来西亚国内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12月底,马来西亚境内注册的传统保险机构有32家,其中马来西亚公民或机构控股的保险机构有16家,外资控股的保险机构有16家;伊斯兰保险机构有12家,其中马来西亚公民或机构控股的伊斯兰保险机构有9家,外资控股的伊斯兰保险机构有3家;国际伊斯兰保险机构1家;传统再保险机构7家,其中马来西亚公民或机构控股的传统再保险机构有3家,外资控股的传统再保险机构有4家;伊斯兰再保险机构4家,其中马来西亚公民或机构控股的伊斯兰再保险机构有1家,外资控股的伊斯兰再保险机构有3家。这些保险机构在马来西亚境内设有900多个办事处和12万多个注册代理人。
2012年度马来西亚国内保险费总额为458亿林吉特,人寿保险费占全部保费的2/3,人均保费为514.2美元,世界排名为第38位。马来西亚国内保险业资产占金融业总资产的5.5%。由于马来西亚新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法和伊斯兰金融法的实施,对保险机构经营的管理越来越规范。新制定的两部金融服务法对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和审慎监管规定了更高标准,从而有助于保险业的稳健经营和发展。同时新法规定,传统人身、财产保险和伊斯兰人身、财产保险必须由不同的独立保险机构经营。对目前混合经营的保险机构,新法规定了5年的过渡时间。伊斯兰保险业经营者必须保证所经营的保险业务符合伊斯兰法的规定。当保险公司股东的利益和伊斯兰保险投保者权益产生冲突时,公司委员会必须优先维护伊斯兰保险投保者的权益。马来西亚财政部在征询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负责保险机构的审批工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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