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1年马来西亚雇员备付基金法》详细规定了雇员备付基金委员会、雇员基金缴纳、管理、投资、分红、发放等制度。雇员是外籍员工的情形下,缴纳雇员备付基金不是他们的强制性义务。除非依法无须注册,所有雇主在雇佣员工后应立即向雇员备付基金委员会注册所有雇员。雇员缴纳的基金及其收益因雇员申请或者发生法定事由应予以退还。
《1991年马来西亚雇员备付基金法》详细规定了雇员备付基金委员会、雇员基金缴纳、管理、投资、分红、发放等制度。所有雇主和雇员有义务为该雇员按法定工资比例定期缴纳基金。
雇员是马来西亚公民或者马来西亚永久居民情形下,雇主、雇员备付基金的缴纳比例:
(1)雇员年龄55岁以下且月工资5000林吉特以下的,雇主最少缴纳额为该雇员月工资额的13%,雇员最少缴纳额为其月工资额的11%;如果雇员月工资超过5000林吉特的,雇主最少缴纳额为该雇员月工资额的12%,雇员最少缴纳额仍为其月工资额的11%。
(2)雇员年龄55—75岁且月工资5000林吉特以下的,雇主最少缴纳额为该雇员月工资额的6.5%,雇员最少缴纳额为其月工资额的5.5%;如果雇员月工资超过5000林吉特的,雇主最少缴纳额为该雇员月工资额的6%,雇员最少缴纳额仍为其月工资额的5.5%。
雇员是外籍员工的情形下,缴纳雇员备付基金不是他们的强制性义务。雇主和雇员可以依照下列规则选择是否缴纳雇员备付基金:(www.xing528.com)
(1)雇员年龄55岁以下的,雇主每月为每位雇员缴纳5林吉特;雇员缴纳额为其月工资额的11%;
(2)雇员年龄在55—75岁之间的,雇主每月为每位雇员缴纳5林吉特;雇员缴纳额为其月工资额的5.5%。
除非依法无须注册,所有雇主在雇佣员工后应立即向雇员备付基金委员会注册所有雇员。雇员注册为雇员备付基金会员后,按规定缴纳基金的,依法享受基金会员的各项权利。雇员缴纳的基金及其收益因雇员申请或者发生法定事由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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