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外劳务市场主要包括传统劳务服务市场和专业技术劳务服务市场。传统对外劳务服务市场主要包括马来西亚建筑业、种植业、农业、制造业、家庭佣人等行业。由于缺乏足够的劳动力,马来西亚政府允许雇主在这些行业雇佣来自于政府指定国家的外籍员工。专业技术劳务服务市场则是允许符合投资条件的马来西亚公司和企业通过申请,获得雇佣一定数量的具备特定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或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一)外籍员工岗位类型
为了保证马来西亚本国公民就业,马来西亚政府实施严格的对外劳务市场管理和开放制度。截至目前,马来西亚普通劳务市场的部分行业只针对少部分国家开放。马来西亚政府设立多种培训机构提高本国公民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鼓励马来西亚企业尽量雇佣当地不同种族的居民。同时,限制国内各类雇主雇佣外国公民从事劳务。马来西亚内政部只允许雇主在国内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人选时,才能依法申请雇佣外籍劳工。马来西亚允许外籍劳工的职位主要分为“关键职位”(key post)和“定期职位”(time post)。关键职位是允许外国人永久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期职位只允许外国人在特定时间从事的岗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可以申请关键职位和定期职位。
1.关键职位
关键职位是马来西亚境内的外资公司或企业为外国公民设立的高级管理岗位。关键岗位直接影响到外资公司和企业在马来西亚的经营管理,是保证外资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利益的重要职位。
2.定期职位
外国公民定期职位分为执行岗位和非执行岗位。执行岗位是外资公司或企业的中级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执行岗位要求在岗者具备和其工作有关的专业资质、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从事执行岗位的外资员工负责执行外资公司或企业的各项决策,监督公司或企业的员工。非执行岗位是需要具备特殊技能和经验的技术工作职位。
(二)外籍员工岗位申请程序和条件
马来西亚境内的公司或企业需要雇佣外籍员工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申请外籍员工岗位。外籍员工申请经过两个主要程序:一是根据申请公司或企业从事的业务性质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或者其他政府管理机构申请外籍员工岗位;二是将已获得的外籍员工岗位批准书提交于马来西亚移民局,申请办理劳工签证。
从事制造业、研究与开发、四星级以上酒店、旅游业务或者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申请享受投资优惠待遇的投资项目,在满足马来西亚规定的最低实缴资本条件后,可以有资格申请获得一定数量的外籍劳工岗位。具体申请外籍岗位的条件为:实缴资本达到25万林吉特并且马来西亚公民拥有100%股权的公司;实缴资本达到35万林吉特以上的马来西亚和外国投资者合资建立的公司;实缴资本达到50万林吉特以上外国投资者拥有100%股权的公司。
公司或企业申请外籍定期岗位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最低基础工资至少达到5000林吉特;具备最低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和最低年限的工作经验。申请制造业领域定期岗位的外籍员工应当具有取得学位后至少3年以上的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或者取得资质证书后至少5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或者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后至少10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或者满足公司规定的更高要求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条件。申请合同制研究与开发公司、研究与开发公司或室内研究与开发公司定期岗位的外籍员工应当具有取得学位后至少3年以上的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或者取得资质证书后至少5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或者满足公司规定的更高要求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条件。申请4星级及以上饭店或旅游项目定期岗位的外籍员工应当具有获得工作资质后至少5年以上的饭店或旅游行业工作经历。(www.xing528.com)
公司或企业获得外籍员工岗位的数量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条件来确定。独资或者主要资本有外国投资者拥有的合同制研究与开发公司、研究与开发公司或室内研究与开发公司可以获得公司岗位总数50%的定期外籍岗位。也就是说,这些公司可以按照1∶1的比例配备外籍员工和马来西亚本地员工。此种情况下,外籍员工的岗位年限不得超过5年。
最低实缴资本达到50万林吉特的经营总部(Operational Headquarters,OHQs)、地区发展机构(Region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s,简称RDCs)或国际采购中心(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Centres,简称IPCs)有资格申请外籍工作岗位。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在考虑此类岗位是否能够由马来西亚公民胜任以及该机构是否尽力培训马来西亚公民担任该职位的情况下,具体决定给予申请人外籍工作岗位的具体数量。此类外籍员工的岗位年限最长为5年。申请外籍工作岗位的经营总部、地区发展机构或国际采购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最低基础工资至少达到5000林吉特;申请岗位的外籍员工应当具有取得学位后至少5年以上的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或者满足公司规定的更高要求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条件。
每年运营费用达到30万林吉特的区域业务机构(Regional Establishments,简称RE)或者区域办事处(Regional Office,简称RO)有资格申请外籍工作岗位。申请的该外籍岗位基础工资不得低于5000林吉特。区域业务机构或区域办事处申请的外籍员工岗位数量取决于该机构在马来西亚存续期间已获得的地位以及其他具备的条件。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在考虑此类岗位是否能够由马来西亚公民胜任以及该机构是否尽力培训马来西亚公民担任该职位的情况下,具体决定给予申请人外籍工作岗位的具体数量。
(三)马来西亚外籍工人管理制度
马来西亚建筑业、种植业、农业、制造业、家庭佣人以及11个服务业(餐馆、清洁服务、货物搬运、自助洗衣店、高尔夫俱乐部、理发店、批发或零售、纺织、金属或回收服务、福利院以及酒店或岛屿度假胜地服务业)可以依法雇佣外籍工人。马来西亚传统劳务市场并不向所有国家开放,上述行业雇工只能雇佣来自于马来西亚政府指定国家的外籍工人。具体开放领域和开放对象国家情况可参看下表:
表5-2 马来西亚外籍工人开放领域及开放对象国
资料来源:马来西亚移民局。网址:http://www.imi.gov.my.
马来西亚雇主雇佣外籍工人(不包括家庭佣人)应当向马来西亚内政部外籍工人一站服务中心申请外籍工人岗位,其中雇佣家庭佣人的申请应当向马来西亚移民局提交。雇主在提交外籍工人申请时,拟雇佣的外籍工人应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外籍工人岗位是否获批或者岗位数量取决于申请人申请时的具体情况。一般只有在雇主无法雇用到合适的马来西亚本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情况下,才能雇用外籍工人。
在马来西亚务工的外籍工人每年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赋税:制造业和建筑业外籍工人每年缴纳1250林吉特;种植业外籍工人每年缴纳590林吉特;农业和家庭服务外籍工人每年缴纳410林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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