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为投资者提供勤劳、有文化、纪律性强和受过培训的各类劳动力人才。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马来西亚年轻人已经接受过至少11年的学校教育,都已经达到中学教育水平,这些年轻人很容易接受新的技术培训。为了进一步满足制造业对技术培训人才的大量需求,马来西亚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每年从马来西亚国内外高等学校、技术和工业培训机构毕业的工程师、技师和其他各种技术性人才的数量。另外,马来西亚建立和形成了自由竞争的劳动力人才市场,雇主和雇员之间形成了真诚又和谐的关系。和工业国家的劳动力相比,马来西亚劳动力具有成本相对较低而生产力却保持高水平的优势。
(一)马来西亚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机构
1.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局
为了促进技术人才的发展和培训,马来西亚专门建立负责人才职业培训和管理的机构。现在负责技术发展和培训的机构是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下属的技术发展局(the Department of Skills Development,简称DSD)。技术发展局的前身是1989年建立的国家职业培训委员会(the National Vocational Training Council,简称NVTC),2006年9月1日,国家职业培训委员会根据《马来西亚国家技术发展法》的要求改建为技术发展局,其主要宗旨是制定、提高和协调马来西亚职业与工业培训战略计划和项目,以保证马来西亚国家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局具体负责建立所有的公共和私人培训机构,评估现在和将来对技术人才和技术的需求情况,判断将来市场对职业和工业培训的需求,并根据《马来西亚国家职业技术标准》制定和完善各类职业技术发展标准。迄今为止,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局已经制定了超过700多个的技术认证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各类培训证书、学位学历证书和高级培训证书等范围。马来西亚技术发展局严格按照《马来西亚国家职业技术标准》为20几个工业部门和领域制定了将来适用的技术发展标准。
2.马来西亚技术培训机构
马来西亚在国内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和机构。这些培训机构从层次水平来看,既包括基础级别的职业和技术学校,也包括高层次的各类综合技术和职业培训高等学校。马来西亚大部分的职业和技术学校是由政府机构经营和管理的,也有少部分是私人经营管理的技术和职业培训机构。
马来西亚负责技术和职业培训的主要政府部门包括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高等教育部(Ministry of Higher Education)、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青年体育部(Ministry of Youth and Sports)和人民信托局(Majlis Amannh Rakyat,简称MARA))等机构。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目前经营和管理21家工业培训机构。这些工业培训机构为市场提供初级、中级和高级水平的岗前和岗位再学习等各类工业职业技术培训项目和内容。这些培训项目包括机械、电力、建筑和印刷行业的学徒培训以及各类技术提升和培训指导项目。人力资源部同时还负责技术指导员及高级技术培训中心、马来西亚—日本技术学院和其他四家高级技术培训中心的管理经营工作。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正式成立于2004年3月,主要负责对公立和私立大学的监管工作,负责27家理工学院和72家社区大学的管理工作,为马来西亚工业部门培养各类技术性人才。社区大学和理工学院为工程、商业和服务行业培训具有半专业水平的人才培训项目。马来西亚教育部管理90多家技术学校。这些学校为学生提供多种技术和职业培训课程。这些技术学校毕业的学生,既可以直接寻找基础级别的技术工作,也可以继续深造,接受马来西亚理工学院与社区大学提供的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学习。马来西亚青年体育部通过其管理的16家国家青年技术培训中心与国家高等青年技术培训中心,为社会提供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等各类技术培训项目。青年体育部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各种短期和技术提升培训课程。马来西亚人民信托局隶属于乡村和地区发展部。人民信托局管理和经营位于马来西亚不同地区的20多家培训机构。这些机构为社会提供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等各类技术培训项目。
3.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基金(the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Fund,简称HRDF)成立于1993年,具体由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管理。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基金采取缴费—授权培训的经营管理模式:雇主首先向基金组织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在此基础上,雇主的马来西亚雇员可以接受基金提供的免费培训。
雇主缴纳的费用比例为:雇员为50人或者以上的公司,按照全部雇员月工资的1%缴纳费用;雇员少于50人但多于10人且实际出资达到或超过250万的公司,按照全部雇员月工资的1%缴纳费用;雇员少于50人但多于10人且实际出资低于250万的公司,按照全部雇员月工资的0.5%缴纳费用。根据雇主在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基金账户的缴费数额,雇主就马来西亚国内开展的雇员培训获得100%的资金资助,就海外开展的雇员培训可获得50%的资金资助。目前,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基金的培训项目包括学徒培训、授权培训及其他基础性技术培训。学徒培训项目中,雇主有资格获得100%的培训资金支持,具体包括培训学徒的每月培训费、保险费和培训材料费。截至目前,马来西亚人力资源发展基金已经为机电一体化、饭店旅游业、制造业、信息技术、工具技术等多个工业部门提供了多次业务培训,有力地促进了马来西亚国内人力资源的发展。
(二)马来西亚各类管理型人力资源(www.xing528.com)
近年来,马来西亚每年有超过15万的高级管理人才毕业于马来西亚20所公共高等学校和其他私人高等学校。这些不同专业的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商业管理、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医药、生物技术、科学和艺术设计等。除了高等学校外,马来西亚生产力机构、马来西亚管理院、马来西亚人力管理院等机构也提供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另外,很多马来西亚管理人才是在海外获得培训的。因此,马来西亚国内具有高水平的各级管理人才。
(三)马来西亚劳动力成本
马来西亚制造业领域的雇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因工业类型、位置和雇佣规模不同而有所不同。公司雇员一般享受的带薪假期主要有公司年假、公共假日、病假、生育假和特殊私事假。公司同时为雇员提供免费医疗。有些公司还为雇员提供工作服装费、交通费、奖金、换班补助和保险费。公司也会根据公司收入和雇员个人表现给予分红奖励。《2012年马来西亚最低工资令》于2013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令适用于那些从事《马来西亚职业分类标准》所规定的职业业务的雇主。雇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马来西亚半岛地区,最低月工资为900林吉特,最低小时工资为4.33林吉特;沙巴州、沙捞越州和联邦纳闽地区,最低月工资为800林吉特,最低小时工资为3.85林吉特。
为了行使《2011年国家工资咨询委员会法》第23条规定的职权,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部长于2016年4月27日,依法颁布了最新的《2016年马来西亚最低工资令》,指令于2016年7月1日生效。该令将替代上述《2012年马来西亚最低工资令》。依照《1955年马来西亚雇佣法》第2条、《沙巴州劳动条例》第2条和《沙捞越州劳动条例》第2条规定,该指令不适用于家庭佣人。
雇员实行计件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马来西亚半岛地区每月最低工资为1000林吉特,沙巴州、沙捞越州和联邦纳闽地区每月最低工资为920林吉特。
雇员工资以非计件标准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参考下表。
表5-1 马来西亚最低工资标准指导
数据来源: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的《2016年马来西亚最低工资指令》。网址为:www.mohr.gov.my。
(四)马来西亚招工设施
在马来西亚雇主和雇员可以通过注册的私人招工代理机构招聘员工或寻找工作,也可以通过政府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招工办公室获得有关用工或者招工信息。马来西亚多个政府机构的相关部门为求职者提供求职信息登记和服务,雇主可以通过这些机构了解大量的求职者个人信息,从而帮助他们招聘符合条件的员工。另外,政府机构还会举行面向公众的大型职业招聘面试活动,帮助雇主招聘到合适的员工。马来西亚技术学院和社区学院在学校内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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