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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外商投资发展局:投资法制研究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马来西亚政府安排移民局、皇家关税局、劳动局、环境保护局、TNB电力公司、TM电信公司等部门的高级代表常驻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海关、移民、劳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信息。为了给投资者提高便利、高效的投资服务,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在海外和国内设立了多个办事处。

马来西亚外商投资发展局:投资法制研究

(一)背景介绍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The Malaysia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uthority,简称MIDA)的前身是依照《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1965年法案》成立的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该机构于1967年正式成立。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进入马来西亚,给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好、更快的投资服务,提高外资管理和服务效率,马来西亚政府于2010年决定将原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更名为现在的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建立了外资一站式服务中心,缩短对外资的审批时间,提高对外资的服务效率,从而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马来西亚,提高马来西亚在地区乃至全球的外资吸引力。同时,马来西亚政府安排移民局、皇家关税局、劳动局环境保护局、TNB电力公司、TM电信公司等部门的高级代表常驻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海关、移民、劳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信息。

(二)机构设置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直接负责外资在马来西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投资和合作事项,其总部设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采取委员会的管理模式,委员会设主席1名、首席执行官1名、助理首席执行官2名、高级执行官1名和执行官8名;委员会下设27个处和2个办公室。其中法律及政府联络处、内部审计和管理改革办公室直接由首席执行官领导,投资奖励协作办公室由助理首席执行官领导。其他的25个局根据工作性质和管理职能的不同分别划分到8种不同的业务模块中,并分别由8名执行官负责管理。这8种不同的业务模块分别是:生态投资业务,包括外资许可处、投资奖励审核及监管处、关税处、基础设施及工业支持处和工业人才管理处;管理服务业务,包括公司管理处、财政处和人力资源管理处;服务发展业务一,包括油汽服务处,卫生、医疗及教育处,清洁技术和生态环境管理服务处;服务发展业务二,包括地方投资服务管理处和商业研发服务处;战略计划业务,包括战略计划及政策支持处、投资统计处、前沿技术发展处、信息技术发展处和国家投资秘书处;资源型工业发展业务,包括化工及高级材料处、食品技术及可持续资源处和生命科学及医学技术处;非资源型工业发展业务,包括电力及电子业务处、机械金属材料处、交通技术处;投资促进业务,包括外商投资合作处、国内投资处及信息和公报处。

为了给投资者提高便利、高效的投资服务,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在海外和国内设立了多个办事处。截至2016年4月底,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在北美洲、欧洲、亚太地区(11个)设立了23个海外办事处,其中美国6个,中国(含台湾地区)4个,日本德国各2个,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典、韩国澳大利亚、印度、阿联酋和新加坡各1个。海外办事处为这些地区旨在马来西亚建立企业进行投资的投资者提供各种帮助和咨询。在马来西亚国内,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在槟榔屿、吉打、霹雳、马六甲、柔佛、彭亨、吉兰丹、登嘉楼、森美兰、沙捞越、沙巴和雪兰莪州成立了12个地区业务分支机构,协助投资者在各州的具体投资和合作项目。

(三)基本职能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的基本职能主要有:

(1)促进内、外资在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内的发展;

(2)执行马来西亚工业发展计划;

(3)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提供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和战略建议;

(4)通过和联邦、各州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协助投资者落实和实施投资项目;(www.xing528.com)

(5)为促进工业发展有关的各类部门提供信息交换和合作方面的便利。

(四)工作业务

(1)依据马来西亚《1975年工业协调法》和《1986年投资促进法》相关规定,撰写马来西亚制造业外资审批和奖励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2)依据马来西亚《1975年工业协调法》相关规定,负责制造业领域的所有工业执照许可审核工作。但是,企业投资总额超过250万林吉特或者企业全职雇工达到75人以上的项目申请,应当由其受理并将该申请提交其上级管理机构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许可审核。

(3)负责制造业、旅游业、研究与开发业、机构培训业、软件发展行业的奖励审核工作。

(4)负责原材料、零配件、农业机械设备和制定服务业的关税豁免审核工作。

(5)负责研究与开发公司外籍员工地区职位审核许可工作。

(6)通过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在联邦和地区设立的办事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有关土地、企业选址、水电、通讯、项目审批、执照申领等方面的咨询、协助和合作工作。

(7)安排与投资密切相关的移民局、皇家关税局、劳动局、环境保护局、TNB电力公司、TM电信公司等部门的高级代表常驻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海关、移民、劳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提升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在帮助投资者方面的作用。

(8)为马来西亚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在线免费投资合作信息查询服务。具体包括:各类合资项目和合资人信息服务;各类制造业项目合同信息;技术合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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