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调式,指若干高低不同的乐音,围绕某一有稳定感的中心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组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称为调式。调式是人类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创立的乐音组织结构形式。常常把调式的中心音——主音作为起点和终点,其他各音按音高的顺序依次排列成音阶的形式,称调式音阶。中心音上下方相邻的音倾向于中心音;中心音上下方五度音(属音、下属音)支持着中心音,构成了调式的稳定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与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形成各种不同的调式。各种调式因其音阶结构、调式音级间相互关系以及音律等方面的差异,而各具特色与表现力。调式和其他表现手法配合在一起,可赋予音乐以一定的表情素质与不同的风格。
环县道情音乐的两类声腔同秦腔音乐基本一致,是以“5”作为调式的中心音,即“徵调式”。对中心音的支持和倾向以及在旋律中所强调的音的不同,而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腔艺术。(www.xing528.com)
“花音”“伤音”的划分与秦腔的“欢音”“苦音”的划分基本一致,是由古代“改音换调”的方法发展而来的,即在旋律骨架相似的情况下,把不同的音符加以变换,引起调式结构的变化,从而形成两种不同的调式色彩。这种转调方法在古时又称做“新声变律”或“犯调”。区分花音与伤音腔的主要标志是上下方三度与二度音。“花音”为五声徵调式,欢快、稳健、豪迈,音阶变为“5 6 1 2 3”,中心音上方大二度音是“6”,下方小三度是“3”,这两个音在旋律中被强调使用,因此其特征音是“6、3”。近年来,艺人为了增加旋律的可听性,在乐队奏板头音乐和过门时使用了加变宫的六声徵调式,使得旋律更加抒情,演唱时仍为五声徵调式,音阶变为“5 6 7 1 2 3”。“伤音”为七声徵调式,忧伤、激动、柔弱,音阶变为“5 6 7 1 2 3 4”中心音上方小三度音是“7”,下方大二度音是“4”,这两个音在旋律中被强调使用,因此其特征音是“7、4”。在实际运用中,“7”比本位“7”略低,比降“7”略高,而其他音皆为过度音,旋律也变得忧伤、悲婉。西北师范大学张君仁教授认为,这种特征的形成“与地方方言基础上的民间‘哭腔’有直接的渊源关系。”[35]正是因为花音、伤音所使用调式的特性音不同,从而构成了它们在旋律和风格上的很大差异,形成了各自不同的音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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