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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班级建设实践中的学校与家庭合作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3]作为班主任,不仅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更要在日常的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关精神,通过家校协作促进学生更好发展。

小学班级建设实践中的学校与家庭合作

家庭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补充,还是对学校教育相对缺位的实践教育、社会教育的补位。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教育具有了独特的、不可或缺的价值和作用。

2015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同时指出,应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单位,给予困境儿童更多关爱帮扶。

其中,就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四点要求:

(1)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逐步建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2)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工作实践,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发扬光大。要举办家长培训讲座和咨询服务,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www.xing528.com)

(3)发挥好家长委员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庭教育讲师团,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4)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聘请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设计较为具体的家庭教育纲目和课程,开发家庭教育教材和活动指导手册。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

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3]

作为班主任,不仅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更要在日常的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关精神,通过家校协作促进学生更好发展。一般来说,学校会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进课堂等多种途径引导家长形成科学的育儿观,促进家校教育合力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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