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房标志成功,市场主导创作,类型流行,娱乐至上,当电影不再仅仅是无视经济回馈的宣传工具,中国的电影遭遇了1949年以来最大的一次转型:投资多轨,民营崛起,院线统筹,成王败寇的市场法则无情地宣告了商业化生产时代的到来。
面对新的制作流程,习惯于国家运作的电影界暴露出想象贫乏的叙事困境。转向关头,电影人显然需要厘清思想,重新上路。于是在最近五年以来,不论创作者抑或研究者,都把探讨的话语别无二致地集中在了电影产业之上:当经济法则主导创作原则之后,与电影相关的所有问题都开始在资本的逻辑下被重新论证。
在政府的鼓励和资助下,一批批专门研究中国电影产业发展历史和现状的论文、著作源源不断而出,形成蔚为壮观的文字风景线,使产业话语由最初的制片结构改造扩张为电影经济整体变动的宏观阐述。然而,与急速变动的生产实践相比,理论依然无法摆脱苍白且滞后的尴尬境地:它能够梳理过去,却无法抓住现在。在相关主题的研讨会上,那些来自一线老总们的数字报告往往使洋洋万言的长篇文论黯然失色。确实,电影产业的命门不在于话语演绎,而更系于资本的掌控与运作。
倘若梳理投资与生产结构的变化,民营公司崛起的速度和力度是近年来最醒目的事实。
民营公司从试探性地“悄悄”潜入电影,到矗立起华谊兄弟、新画面、保利华亿、世纪英雄等数家品牌公司,不过是转瞬之间。他们在获得拍片权利的短短几年内,打造了张艺谋、冯小刚、陈凯歌等一线导演引领的商业大片,推出了陆川、徐静蕾等新生代导演,支持了顾长卫、侯咏等摄影大师向导演职位的转型,迅速成为影坛举足轻重的生产力量。从票房效应来看,民营公司已经撑起了中国电影产业的半壁江山。(www.xing528.com)
2003年末,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这四部法规的出台表明,电影制作已被明确为一种产业机制,民营公司和国有企业是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
在初具规模的市场环境中,中国的民营电影虽然显示出相当的适应能力和发展前景,但作为规模性经营的公共产品行业,与国外具有几十年积累的电影集团相比,仍有企业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低、缺乏后产业开发能力的明显不足。从现有的状态看,中国的民营公司大都囿于单一电影制作,而不能囊括其他媒介形式(出版、电视、音乐、广播、网络),成为托拉斯化的大型传媒企业,因此也就缺少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抵御能力。面对大众媒介工业体系分众化、集团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国的民营电影企业显然需要在未来的实践中不断历练,逐渐提升。
庞大的中国电影市场令国内外片商垂涎,但在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电影产业链条尚未铸造完成之际,要面对已经全球化的影像传播环境,不论对于国有企业抑或民营公司都是严酷的生存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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