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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司法文明史中的皋陶形象概述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皋陶最主要的言论,出自《尚书·皋陶谟》,前述《史记》中皋陶部分,其叙及皋陶之言,也是折衷损益《尚书》而来,所以很多文辞,在《史记》中是原文抄录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尚书·皋陶谟》中的早期天命观和人文色彩。五刑五用,最早也就源于《尚书·皋陶谟》。

先秦司法文明史中的皋陶形象概述

皋陶最主要的言论,出自《尚书·皋陶谟》,前述《史记》中皋陶部分,其叙及皋陶之言,也是折衷损益《尚书》而来,所以很多文辞,在《史记》中是原文抄录的。我们将《尚书·皋陶谟》部分抄录如下,这也是皋陶最为闪光的言论:

“曰若稽古,皋陶曰:‘允迪厥德,谟明弼谐。’禹曰:‘俞!如何?’皋陶曰:‘都!慎厥身,修思永。惇叙九族,庶明励翼,迩可远在兹。’禹拜昌言曰:‘俞!’

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禹曰:‘吁!咸若时,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能哲而惠,何忧乎兜?何迁乎有苗?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

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日严祗敬六德,亮采有邦。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

皋陶曰:‘朕言惠可厎行?’禹曰:‘俞!乃言厎可绩。’皋陶曰:‘予未有知,思曰赞赞襄哉!’”

文字比起《史记》来,更为古奥。比如“允迪厥德,谟明弼谐”到《史记》中即变为“信其道德,谋明辅和”。其意是一样的,都是强调要用道德来辅佐政事。而“知人安民”“宽而栗”等“九德之行”,也为《史记》所抄录。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尚书·皋陶谟》中的早期天命观和人文色彩。关于中国早期的圣人与天命、德行的关系,下文拟专门阐释,此处仅聊赘数语。(www.xing528.com)

为了表明德行的重要性,表明德行之于民心和国家存亡的意义,皋陶将天人联系在一起,认为典、礼皆为天定,正所谓“天叙有典” “天秩有礼”,人间的秩序要则天而行,这就是“天工,人其代之”。清人孙星衍在《尚书今古文注疏》中注释这段文字的时候,引王符《贵忠篇》的文字“王者法天而建官,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虚受”[93]。 “天”就成为一切秩序的终极依据,皋陶强调“天”的权威,实际上是为人的行为预设一个前提,重点是为了强调君主行德,更为了强调臣子忠诚王命,兢兢业业的重要性。孙星衍认为:“臣之有作福威而私授者,必受违天之咎矣,故经以为戒。”[94]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后文又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这样的话,法律由此开始,这便是我们熟悉的皋陶制刑说。皋陶是如何制定法律的呢?就是秉承天意,而定五刑。这里的“五刑”是个广义的概念,如汉代班固认为“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95]。无疑,这里面的制刑圣人,可以归到皋陶。五刑五用,最早也就源于《尚书·皋陶谟》。

当然,《尚书·皋陶谟》中对后世最有影响和启发意义的是这样一句话:“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这应该说是“天人合一”或者说是“民本主义”最早的表达。在皋陶那里,已经不满足于神道设教,而是将天象与人事相联系,认识到人类的力量,关注民心向背,这可看作为高层政治人物所定的政治策略,即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是非常高明的见解。至后代,思想家常常将天意与民心连在一起,宣传“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96]、“民之所欲,天必从之”[97],从而将古人对鬼神的崇拜转移到民心向背上,这是理性的产物。由此人的地位提高了,神的价值被存而不论。而这个思想的源头,可追溯至皋陶。

所以,就《尚书·皋陶谟》所展示的历史形象,除了以上《史记》中《史记·五帝本纪》《史记·夏本纪》中的正直、勤勉、公平、睿智、讲求道德之外,又加上富有人文情怀,关注民生的“民本”色彩。并且更能凸显其理性的光芒,可能作为一个睿智的司法官,要想不偏不倚、一秉至公,必须保持理性,这也是传统上对司法官员形象的终极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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