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法医鉴定,刀刃刺伤心脏,女孩因失血过多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依照《刑法》第150条第2款和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8年,牛某因为抢劫时不满14岁,不予判刑,而由政府收容教养。就是因为牛某不够刑事责任年龄。所谓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
【案例】13岁的牛某于1992年7月18日晚9时,同17岁的胡某一起从电影院回家,当走到一个叉路口时,看到一女孩在卖香烟,牛对胡说:“咱们弄点钱怎么样?”胡同意。于是二人便朝那女孩走去。牛先说向女孩借点钱花花,女孩答:“我不认识你们,将来怎么找你们要钱去呀?”胡趁说话的功夫,就动手去抢女孩的钱袋。女孩惊慌中大喊:“抓坏人呀”牛某见状,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女孩刺去。经法医鉴定,刀刃刺伤心脏,女孩因失血过多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依照《刑法》第150条第2款和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判处胡某有期徒刑8年,牛某因为抢劫时不满14岁,不予判刑,而由政府收容教养。
【评析】两人同犯一种罪,一人被判刑,一人却只是被收容,这是何故呢?就是因为牛某不够刑事责任年龄。
所谓刑事责任年龄,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上述牛某实施抢劫,虽然对被害人使用了暴力,并致人死亡,但因只有13岁,所以不能判处刑罚,而只能劳教收容。(www.xing528.com)
【操练】分析与思考:
上述案例中,如果胡某为实施抢劫动刀杀人致死,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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