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也产生了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如1952年12月5日至10日,伦敦发生了“伦敦烟雾事件”。仅12月5日到8日这4天里,伦敦市死亡人数就高达4000人;9日之后的两个月内,又有近8000人死于呼吸系统疾病。但是,这些国家现在都是世界著名的生态文明国家,其做法与经验值得正在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中国借鉴。
一、施行新的法规规范
英国1956年出台了首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案》,要求城镇使用无烟燃料,推广电和天然气,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发电厂和重工业设施被迁至郊外等。1974年英国出台了《控制公害法》,囊括了从空气到土地和水域的保护条款。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实施了“空气清洁与行动计划”,限制释放颗粒物,例如车辆限行、限速、工业设备限制运转等,并设立“环保区域”,德国超过40个城市设立了“环保区域”,只允许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驶入;欧盟对汽车尾气排放设定了严格标准,分别于2005年、2008年和2013年实施了“欧4”、“欧5”和“欧6”标准,对机动车实行严格的排放标准。2013年欧盟开始执行《工业排放指令》,严格大型锅炉和工业设施排放标准,柴油发动机必须配备微粒过滤器。德国立法保护树木,如果想移动或砍伐任何树木,都要向政府申请,否则就违法。德国很多大城市中心设有自然保护区。2003年日本东京立法要求汽车要加装过滤器,并禁止柴油发动机汽车驶入东京。
二、发挥税费调节作用
欧盟要求其成员国2012年空气不达标的天数不能超过35天,不然将面临4.5亿美元的巨额罚款。2003年,伦敦市政府对进入市中心的私家车征收“拥堵费”,并将此笔收入用来改善公交系统发展。德国于2007年立法补贴安装微粒过滤装置的柴油发动机汽车,并对未安装过滤装置的车辆征收附加费。英国政府要求从2016年开始,所有新建住宅都必须是“零排放”,此类环保住宅将享受免缴印花税的政策优惠;政府还制定了推广太阳能的计划,补贴屋顶安装太阳能电池板。
三、积极促进绿色发展(www.xing528.com)
伦敦将扩建绿地作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虽然伦敦人口稠密,但人均绿化面积达24平方米,城市外围还建有大型环形绿化带;即使在寸土寸金的伦敦市中心,也仍旧保留着海德公园以及詹姆斯公园等大片绿地。1989年伦敦正式关停被认为是英国工业时代象征的英国最大发电站——巴特西发电站。2007年2月,伦敦宣布环保规划,计划在20年内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60%,把伦敦建成全球最环保的城市。2007年9月,英国政府宣布将在全国建设10个生态镇。同年11月,英国政府宣布将对所有房屋节能程度选行“绿色评级”,以提高房屋能源利用率和减少排放。英国零售业巨头乐购率先建设了一些“零碳”超市,通过自备生物质发电机、建筑节能、循环利用雨水等方式打造低碳购物环境。伦敦南部的“贝丁顿零碳社区”已建成为英国最大的低碳社区。
四、引导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
自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上限做出严格限制,规定空气中PM10年均浓度不得高于40微克每立方米,日均浓度超过50微克每立方米的天数不得超过35天。一旦浓度超标,欧盟成员国均有义务启动自己的“空气清洁与行动计划”。德国还采取了呼吁民众节能减排、使用节能家电、多搭乘公共交通以及骑车出行等“软措施”。德国民众认为减少排放人人有责,树立了较强的环保意识,如工厂自觉减少排污,农户借力生态农业,优化饲养种植方法,居民生活多使用可再生能源等。
(作者:孙仕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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