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经历了一个从探索到完善的过程。从“必要补充”“共同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
一、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非公有制经济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必须实行适合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个体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有了一席之地,并受到宪法保护,为以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至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与发展,都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决定的,只有这样做,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此,私营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确定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条文。这样,非公有制经济的范畴扩展到“私营经济”。
二、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要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非公有制经济20年来生存发展及其贡献的充分肯定,标志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地位,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www.xing528.com)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方针。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这是我党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理论成熟的重要标志。
2005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这是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不断壮大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可见,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政策是一贯的并且不断加强的。长期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未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统领和指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协同发展。
(作者:钱胜;选自《中国经济60年道路、模式与发展: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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