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要探讨的,一方面是如俄国形式主义那样的微电影叙事结构的研究,另一方面又是对人们使用微电影传达一个叙事时的工具、符号和编码的分析;运用文学叙事学提供的主要范畴如叙述时间、视点和聚焦来探讨微电影的特殊性,同时又关注只属于微电影的问题。基于这样一个特殊性,笔者把一些概念和观点根据电影符号学重新做了思考。同叙事学研究相似,微电影叙事也不关注微电影讲什么故事,而重视是什么元素使微电影的故事得以构成以及微电影的故事是如何构成的。因此,应对支配微电影故事形态的基本要素及其功能和微电影建构的讲述语式、讲述语态、讲述策略等做出模式化的理论思考。
(一)微电影叙事的概念
叙事应该满足以下5个要素,微电影叙事也不例外。[3]
1.微电影叙事的开头和结尾
任何一部微电影都有一个结尾,虽然有的微电影作品会在结局时暗示出其后的发展,像微电影《酸甜苦辣》(益达口香糖广告)就在每个部分的结尾处设置了一些不确定的线索,从而组织下一个新的故事;像《调音师》那样做一个开放式的结尾,或像《复印店》循环的结尾,都不能改变作为叙事作品的本质特性:任何书本都有最后一页,任何微电影都有最后一个镜头,所有的人物角色都只能在观众的想象中才能继续演下去。
根据叙事学家布鲁斯·卡温的观点,现实世界是无始无终的,但叙事是按照一个事先安排好的起点和终点来截取的,所以至少要假设一个起点和终点,有时可以截取或讲述一个人的数分钟生活为手段。[4]如《最后三分钟》叙述了看门人死前最后三分钟对一生的回忆。但同时它又远非截取一段现实加以如实的记录或报道,《最后三分钟》里闪回婴儿时父母的微笑就构成了叙事的整体性。
2.微电影叙事时间
微电影叙事是一个有双重使命的时间段落:叙事都具有双重时间性,一方面是被讲述事件的时间;另一方面是叙述行为本身的时间性。被讲述事件的时间性是指事件经历的时间和观众体会能指意义需要的时间;叙述时间是观看电影使用的时间。在此视角下,微电影的叙述是在较短时间内处理另一个时间。例如在《梦骑士》中对照片的处理,单个的几位老人年轻时的照片所指是空间,能指也是空间;片中第二次出现这张照片时所指是空间,能指转换为时间的推移;在骑行途中再次出现这张照片时,所指是时间,能指也是时间。所以微电影中的叙事包含着描写,即在一个时间中处理一个空间,但在篇幅的控制下,必须快速将描写转换为叙事,即在一个时间中处理另一个时间。
3.叙事话语
微电影叙述是一种话语——由陈述句组成的系列,这时必然存在一个陈述主体按照交流的概念发送信息,同时信息被接受者接受。叙事接受者——微电影观众在观看中马上就能感觉到是某个人在讲述,因为在叙事中,这个讲述的机制必然会被感知。
4.微电影叙事感知
叙事的感知使微电影叙述的内容“非现实化”:当作品涉及叙事时,观众就知道它不是现实,很多微电影都取材于真实的故事,例如《交易》由一个真实的小女孩的故事改编而成,但观众绝对不会把微电影同现实混淆起来,因为他们不可能像现实那样处于这里和现在。观众在看这部微电影时只会把它看作一个远离的空间,一个其他地方,一个想象的地点。(www.xing528.com)
5.微电影叙事单元
叙事由一系列事件组合成一个整体:任何电影或微电影都是一个已经完成的整体;其中的基本单元是由一个个行动构成的事件,这些事件由镜头和镜头段落组成。镜头和镜头段落相当于一部小说中的陈述句和陈述段落。
微电影的叙事性是毋庸置疑的。微电影叙事是一个完整的简短话语,它是一个非现实化的不同于现实的时间性的事件的叙述和表达。由以上五个要素的分析可知:微电影叙事是一个与现实相对的完成的整体,它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话语;虽然本身时间可能在30分钟以内,但是在微电影叙事内的时间并不受限制,可能叙述人的一生,也可能是一个时间点的放大重复。
(二)微电影叙事的特点
电影叙事学与文学叙事学一样,是当代叙事学的重要分支,同样有着浓郁的结构主义和符号学背景。按照安德烈·戈德罗在《从文学到影片:叙事体系》中的观点,我们把微电影叙事研究区分为微电影表达叙事研究和微电影内容叙事研究。前者关注的是讲述的表现形式,如微电影叙述者的表现形式、话语、叙述中介的材料或介质(画面、语言和声音)、叙述层次和叙述的视点等。[5]在这里,微电影叙事话语首先是一种符号语言,主要研究电影信息媒体中使用的主要意指单元的序列形式和功能。后者关注的是被讲述的故事、人物的行动和功能、行动间的关系等,对这一研究的领域,故事的叙述是由影片的画面和声音还是由小说的言辞来完成并不重要,只关注故事的结构即可。
1.内容叙事的特点——叙述身份的显现
从微电影《符号》来看,故事讲述了一个典型的奔波在两点一线上的上班族,他与办公室对面窗口的另一位女性纸片传情,演绎了一段爱情故事。观众首先感受到的是演员们在屏幕(这里和现在),面对观众活灵活现地表现出他们所扮演的人物已经经历过的、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他处和过去)。这一模式是戏剧演出的表现形式,在电影和微电影中,它的传播媒介被改变了。安德烈·戈德罗在《从文学到影片:叙事体系》中把它称为“演示”,微电影让观众看到的是一个已经完成的持续时间较短的行动,是在现在表现以前已经演出完成的事件。[6]观众在观看以上这段叙述或这个微电影话语时,能够发现那个被隐藏起来的,好像已经被排除出交流过程的叙述者。同时录制演员表演的摄影机仅仅是简单地改变机位或推拉焦距就可以改变观众对这些表演的感知,甚至是约束引导观众的视线和感情。在展开叙事的过程中,演员并不是唯一发送信号的人,来自摄影机、剪辑的其他信号由特定的机制发出,其存在高于演员、摄影、剪辑之上,被称作“看不见的叙述者”“大形象师”“大叙述者”。微电影由于篇幅有限,须在短时间内完成叙述;叙述者身份的隐藏特性较之电影并不十分明显,或者说微电影更强调完成内容的完整叙述,而并不刻意隐藏叙述者身份。
2.表达叙事的特点
导演和摄制组往往会按照一定的叙述机制来叙述故事,故事一旦完成就不能改变。特别是微电影,因其片长较短,内容故事较为平民化,不太有宏大叙事,所以拍摄、剪辑手法通常较为朴实。
画面和声音在叙事中的地位可以借用爱森斯坦对蒙太奇的论述:“一种蒙太奇,其中每一个镜头跟下个镜头的联系,不仅通过一个简单的标志、一个运动、一个调式的区别、一个主题的展示或某一类似之物,而且通过一系列多线条的同时进展,每一线条既存在其独立的结构秩序,又与整个段落组成的总体秩序不可分离。”[7]微电影中大多数的声音叙事元素不是根本性的,有的微电影对白很少或是没有对白,如微电影《符号》和《最后三分钟》等。但是声音也参与叙事,从而产生一种多义性的结果。运用在微电影的视听话语中,我们可以把表现材料——画面、音乐、对话、文字、音响看成乐队演奏的几个声部,有时独奏,有时对位演奏,有时各为主线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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