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岭市看守所,笔者采访了两名犯罪嫌疑人:16岁的李薇和17岁的赵苹,记录如下:
我叫李薇,1982年7月26日生,是独生女儿。初中毕业后,因成绩不好,一直在家,经常和一帮男女朋友玩玩,出入舞厅,唱歌跳舞过日子。平时要花钱就向母亲要,她每次都会给我一二百元,用完了再向她要。去年在金清外婆家里,常去吴某家,他原来的就是我小学的同学,一来二去的就好上了,成了我的男朋友,我十分喜欢他。
吴某朋友多,所以我跟他跟得很紧,控制住他的开支,有时就发生争吵。今年春节期间,他碰到老同学杨眉,吵架时在我面前说她怎么样的好,我就恨杨眉,我认为我和吴在交朋友,就不允许吴对其他女孩有好感。这样和他争吵了几次,他就不大和我好了。案发这月初,为他同学的事,我知道他要和我分手,又气又急,我想他一定是到箬横找女同学去了。我叫了好友赵苹,并让她叫上男朋友戴仙云,当夜商量如何到箬横中学去找杨眉。
12月5日这一天,我和赵苹到自选商场里买了把水果刀,有20厘米长。我们到箬横中学,直等到下午4时多,杨眉放学出来,我一见到她就气得发抖,她和我辩了几句,后来赵苹冲了上来抓住她的头发,我拔出刀……接着就匆匆忙忙地乘摩托车逃走了。第二天才知道人已经死了,我听从了家里的劝告,就到派出所自首了。问我为什么杀人?我很喜欢吴某,我容不得吴某喜欢别人。(www.xing528.com)
我叫赵苹,1982年5月24出生,金清镇南街人,与李薇是小学同学,我们很要好,平时一起到舞厅唱歌跳舞,李脾气很差,有几次心里不高兴,当着朋友们的面,给吴某吃了五六下耳光。后来吴某受不了,逐渐对李冷淡,李却不肯放手,她曾找我讲过吴某对杨眉有好感,她讲到杨眉时就气得发抖,并曾为此自杀过。
5日那天,我们叫上戴仙云,一起去箬横,买了把刀,租摩托车到中学门口,到放学时,李薇看到杨眉出来便叫住杨,要她讲清楚以前与吴某的情况,两人边走边争辩,我与男朋友跟在后面,后来看到杨眉不想讲了,要走开,我就冲上前去抓住杨的头发,李薇捅了她三刀,没有看见血出来,只见扣背毛线衫外露出2寸长的刀柄。事后,三人一起叫摩托车逃走。
我没想到因为姐们义气,害了无辜的杨眉,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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