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刑事一审”“判决书”“速裁程序”“被害人”为关键词和2019年时间段合并检索,共计47 843份判决文书涉及被害人参与。其中,涉及故意伤害罪的3395件,占比7.10%;寻衅滋事罪1343件,占比2.81%;交通肇事罪3761件,占比7.86%;盗窃罪22 369件,占比46.76%。被害人参与速裁程序的主要方式是被告人与其达成和解、被告人取得其谅解、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如表12-6所示,被告人与被害人和解所占比例均是最低的,尤其是盗窃案件,被害人很少通过与被告人和解这一方式参与诉讼。被告人赔偿被告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这两种方式是相伴的。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类的犯罪,其他三种罪同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盗窃罪相较于其他三罪而言,虽然是有直接被害人最多的案件类型,但是,被害人参与诉讼程序对案件产生影响的程度并不高。盗窃罪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的只有0.40%,赔偿损失仅仅有15.81%。
表12-6 2019年度速裁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参与速裁程序的情况
由于速裁案件的判决文书表述大都比较简练,所以并不详细描述和解或者谅解的具体情况,唯一有区别的是有些判决文书中明确提及达成和解协议,有些判决文书中简单表述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至于通过谅解方式和赔偿损失的方式,一般来说表述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谅解”。(www.xing528.com)
由上面的裁判文书的情况看,速裁案件中被害人在故意伤害案、交通肇事案件、寻衅滋事案件中参与程度比较高,且与被告人达成谅解的比例也比较高。可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促进了速裁程序的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谅解,促使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有助于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和权益的实现,同时也促进被告人认罪、悔罪。但是,从数据上也可以看出,被害人参与刑事案件以及与被告人达成谅解或和解其实并不均衡。盗窃罪案件中,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和解比例就相当低,这与犯罪的性质以及被告人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方面的消极行为有密切的关系。由于受制于犯罪的性质和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的差异,被害人参与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临很多复杂的因素,需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处工作,才可能使办理的案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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