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地条件的限制,目前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和运转还处于初创阶段,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研究者将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存在的问题概括为:执法办案管理智能化不足,包括科技强警智能设备融合不足;大数据公安信息化平台对接支撑力度不够;涉案财物管理混乱;办案环节缺乏有效监管,外部资源整合率低,缺乏实用性;后勤保障不合理;等等。[15]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和运转当中。
首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容易受到政绩观的影响,成为地方公安机关的“面子工程”。执法办案中心的建设都需要有较大的资金和建设成本的投入,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其实并没有必要。在看守所的基础上建立执法办案中心可能会存在资源浪费的问题,因为有的地方刑事案件本身就比较少,按照高标准建立的执法办案中心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就可能违背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的初衷,更可能流于形式或者成为地方司法机关的面子工程。因此,建立执法办案中心,各地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和办案需要进行规划,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司法资源和刑事案件的发案情况。另外,国家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出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防止各地为了追求政绩不顾条件地建设各类执法办案中心,这不但无法达到优化司法资源的目的,还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其次,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重硬件、轻软件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硬件建设高大上,但是对于规范执法办案中心运行的管理规范和队伍建设方面跟不上,导致硬件设施和技术水平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在执法办案中心的建设方面,除了要重视硬件建设和技术配置,也需要加强对执法办案中心工作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在办案中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适应执法办案中心高效能的办案节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办案中心的功能室设置、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制定完善执法办案中心管理流程、管理规定以及财物管理、人身安全检查、人身信息采集、辨认、询问、等候、调解等工作规范。国家层面,公安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组织有条件的高水平的执法办案中心在满足自身办案条件的前提下,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队伍培训方面的工作,为各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软件水平的提高提供服务。(www.xing528.com)
最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水平亟待提高。有些执法办案中心虽然建立起来,但是其办案的方式和机制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办案模式上,对于案件侦查和起诉环节的质量的提高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里面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执法办案中心的规范化制度建设的缺乏。执法办案中心的建立,主要是使刑事案件立案和侦查启动阶段的法律程序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和高效化。目前各地虽然建立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但是在管理上仍然采取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与传统的看守所和预审机构的办案模式没有多大的区别,只不过换了个地方而已。因此,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除了硬件和队伍建设之外,还必须由公安机关联合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就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规范化运转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规范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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