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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序的实验研究

时间:2026-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调查,刑事速裁程序试点中,由于部分试点司法机关片面追求效率,在实践中出现速裁审理的过分程式化现象,特别是有些试点地区司法机构过分追求判案速度,有的甚至超越法律规定和授权采取不开庭的书面审理方式,忽视庭审环节的庭审质量和法庭权威。其次,减少案件的集中批次审理和视频审理。

根据调查,刑事速裁程序试点中,由于部分试点司法机关片面追求效率,在实践中出现速裁审理的过分程式化现象,特别是有些试点地区司法机构过分追求判案速度,有的甚至超越法律规定和授权采取不开庭的书面审理方式,忽视庭审环节的庭审质量和法庭权威。在调查中也发现,很多速裁案件在速裁审理中仅仅是走过场,速裁案件的被告人无法真正感受刑事法庭的威严,不利于被告人被定罪量刑后的改造。为了改进速裁案件的庭审方式,解决庭审的程式化和走过场的问题,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最高司法机构应当在总结速裁庭审的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改变目前简化放任的庭审方式,制定和发布规范速裁庭审流程。具体来说,规范的速裁庭审应当包括:被告人身份查明程序、权利告知程序、认罪答辩审查程序、量刑协商确认程序,等等。在此基础上,可以选择在部分速裁试点基础比较好的法院进行试点,创建规范化的速裁庭审模范法庭,然后在全国试点地区进行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其次,减少案件的集中批次审理和视频审理。由于追求审理效率,部分试点法院对集中审理和视频审理过度依赖,加大了速裁审判法庭的程式化程度。速裁案件只要条件许可还应尽可能鼓励单独开庭,鼓励当事人到庭接受质询和发表意见,以体现诉讼结构的完整性和保证被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得到充分实现。最高司法机构应当对集中开庭和视频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规则,限制批次集中开庭和视频审理的次数,规范集中开庭和视频审理的流程。最后,速裁庭审中应适当增强法庭量刑说理与法制教育。根据调研和观摩庭审,速裁审判法庭普遍对量刑环节缺乏说理,缺少对被告人的法律释明和训诫。总体上,对速裁法庭的程式化问题进行纠偏,必须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在不影响案件审理的正常效率的情况下,要求审判法庭在审理案件中体现对案件事实的关注和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和尊重,以确保法庭审理过程不因追求速度而影响或损害法院的司法权威。(https://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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