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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序研究:裁判公正的重要指针及缓刑适用情况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体公正的具体表象就是裁判公正。裁判公正,表现为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在问卷研究中选择速裁案件的上诉和缓刑适用作为研究视角,考察试点地区速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缓刑的正确适用程度是反映裁判公正的重要指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的缓刑在样本中的适用比例相比其他罪名来说比例较低,这个因素与调查中的部分试点地区,譬如北京危险驾驶罪主要判处实刑,基本不适用缓刑有关。

刑事速裁程序研究:裁判公正的重要指针及缓刑适用情况

速裁案件若没有公正作为前提,速度再快也会失去其制度本身的价值和意义。速裁案件的审理公正除了程序公正之外,还必须保证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具体表象就是裁判公正。裁判公正,表现为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在问卷研究中选择速裁案件的上诉和缓刑适用作为研究视角,考察试点地区速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一)上诉

上诉率的高低可以很大程度上反映量刑的公正。总体上,被告人对量刑的接受程度越高,量刑就越体现其公正性。目前上网的40 000多个裁判文书中只有266个上诉速裁法律文书,在极为少量的上诉和抗诉案件中,定性不准而上诉的案件目前还没有找到典型的案例。至于量刑方面,确实存在上诉案件,但是上诉案件被驳回的占到99%,只有极少数因为程序问题发回重审,鲜有改判。具体来看,首先根据目前的统计情况,至少没有发现在犯罪定性上出现错误的错判,在定性上没有出现问题。其次在量刑上,有的试点的法院,例如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在自2014年试点以来至2016年7月审理的327件速裁案件中,实现零上诉、零抗诉和零信访。在实践中,虽然被告人上诉理由大都是裁判过重,但是真实的理由往往是不愿转监而希望留所服刑。由于在刑事速裁程序中,开庭前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要听取被告人意见,因此绝大多数被告人都能认罪认罚。回收的问卷结果也很大程度上支持了上述判断。

法官组问卷(q35)中,在问及办理的速裁案件中的上诉数量时,有297个有效回答,其中134个法官回答属于零上诉案件,占有效回答的45%;5件以下的数量为249个,占有效回答的84%。图3-3显示了法官对上诉案的回答的散点分布,说明上诉案件的数量总体分布很少。在检察官组200个有效回答中,零上诉的有117人,占有效回答的59%,5件以下(含5件)上诉的为93%;在律师组中的152个有效回答中,133人回答零上诉,占有效回答的88%,5件以下(含5件)的有148人,占97%。在被告组问卷中,在被问及是否愿意主动放弃上诉权时,有接近80%的被告人表示愿意放弃上诉权。这说明速裁案件中,上诉率保持很低。由于上诉率很低,且大都属于案件外因素上诉,因此司法人员中不少赞同取消上诉权,法官在被问及是否赞同取消上诉权(q34)时,297个有效回答中有224个赞同(占75%)取消上诉权。相比而言,检察官在该问题上相对保守,在参与答卷的206个检察官中仅有61%的检察官赞同取消上诉权;而辩护律师则不到60%赞同取消上诉权。速裁试点的案件整体上诉率保持很低,是说明速裁判决公正性的重要指标。

图3-3 速裁案件上诉数的散点分布(法官组)

注:横轴为问卷法官序号,竖轴为法官处理的速裁案件中的上诉数。(www.xing528.com)

(二)缓刑

判决缓刑意味着对被告人的刑罚执行在开放的社区进行,这是刑事被告人普遍期望的刑罚执行方式。缓刑的正确适用程度是反映裁判公正的重要指针。在不少速裁试点法院,主审法官判决缓刑不再需要主管院领导审批,这是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速裁案件中得到加强的重要标志。在速裁试点前,大多数缓刑的判决都必须由主管院领导签署审批。但是,刑事速裁程序试点之后,很多试点法院由主审法官直接签发判决书,如果适用缓刑也可直接签发,不再需要领导审批。这个举措既调动了主审法官独立负责办案的积极性,也可使刑事案件的缓刑适用率偏低的状况得到改变。从法院组问卷(q10)调查情况看,缓刑不需要领导审批的法院为50.79%,需要审批的为49.21%。另外,根据法院组问卷,在124个参与调查的试点法院中,判决缓刑在速裁案件中平均比例为43%,这个数字与最高院的中期评估36.88%的统计比较接近,同时也说明刑事速裁案件中缓刑适用率已经开始上升。为了进一步观察缓刑在罪名和区域适应上的差异,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中随机选取了12 665个速裁案例进行统计上的Logistic分析。根据表3-15所列的统计结果,在罪名上,交通肇事犯罪判处缓刑的比例较高,毒品类犯罪判处缓刑的比例最低,这两种罪名在缓刑判决上都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的缓刑在样本中的适用比例相比其他罪名来说比例较低,这个因素与调查中的部分试点地区,譬如北京危险驾驶罪主要判处实刑,基本不适用缓刑有关。在案件特征上比较,羁押状态相比非羁押状态的被告人获得缓刑的比例更低。值得注意的是,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获得缓刑的比例也比较低,这可能与律师代理的案件犯罪严重程度较高有关。从区域分析看,在样本中,西安和上海两地相比其他城市具有更高的缓刑比例,但是沈阳、郑州、北京、福州、广州和重庆等城市相比其他试点城市,缓刑在速裁案件中适用比例相对较低。可见,在速裁案件的缓刑适用上,存在区域的严重不平衡。结合问卷和案例分析,缓刑适用虽然在速裁案中总体适用率有所提高,但是存在犯罪类别和区域不平衡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从全国层面对缓刑适用的角度考虑,可以制定单行的缓刑条例或统一进行司法解释,以规范缓刑在刑事案件的适用。

表3-15 缓刑在速裁程序中的LOGISTIC分析

续表

注:+p<0.10,*p<0.05,**p<0.01,***p<0.001双尾检验,括号内为标准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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