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展行业管理模式
(1)建立权威会展行业协会
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设有单一的国家级的会展行业协会,如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新加坡等国。虽然这些展览管理机构的名称有所差异,但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即唯一性、全国性、权威性和服务性。他们的主要职能有4个方面:制定全国性的会展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设立、使用会展发展基金,组织展览代表政府出席国际会展界的各种活动,规划、投资和管理会展基础设施。围绕这些主要职能,政府管理机构制定了一整套扶持、服务、规范、协调和发展计划,保护名牌展,增强市场的透明度,使用会展基金大力扶植出国展览,建设大型会展中心,调控会展市场等。
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会展行业管理机构,在当前会展业发展迅猛,同时政府和会展公司都难以高效地完成协调、促进会展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职能的时刻,组织一个由政府授予会展业管理权力的全国范围的会展业协会,已是十分必要。
(2)建立信誉评级制度
建立一套有效的信誉评级制度将会大大提升会展业整体的服务水平和会展公司、会展项目的知名度。随着会展活动的日益频繁与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急需通过会展行业协会建立信誉评级制度,对公司举办展会的宣传与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对其信誉进行打分评级,促进会展业的良性竞争与发展。目前,《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标准》已由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正式出版发行。作为我国第一个专业展览会行业的推荐性标准,它的正式出版发行意味着会展界终于可以用专业行规来规范发展了。《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标准》的出台及其配套机制的完善,将对展览会行业建设、技术进步、管理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我国展览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引导国内展览会不断提高专业化、国际化的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开展会展统计数据审计
会展统计数据审计可以规范行业发展。由会展业协会等业界权威机构建立和实行会展统计数据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参展商和观众可以依据权威部门公布的会展数据,选择适合自己的会展项目参展或者参观,不同会展间则依靠会展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有效遏制了重复办展现象的发生。我国会展业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行会展统计数据审计,不是依据行政命令和行政审批的方式进行,而是以其公正透明权威性来吸引会展组织者自愿参加。会展统计数据经过业界权威部门组织的审计机构的审计并由其向社会公布,逐渐成为会展品牌和信誉的象征。公平有序的会展竞争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是市场经济的会展行业管理的成功做法。
(4)联合举办品牌展会
目前,国内会展业存在重复办展、多而滥、经济效益不佳等情况。通过会展行业协会整合会展资源,联合主办相关的会展活动,精心培育会展品牌也成为会展行业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展会的大型化、专业化发展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会展行业管理组织应该更多地为会展公司提供交流的机会,协调好联合办展公司之间的风险承担和利益分配等敏感问题,尽可能地减少展会撞车带来的恶性竞争,通过集合各公司优势,提升展会的规模和档次。
2)会展行业管理的手段(www.xing528.com)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对会展业主要通过法律的、经济的、公共财政的方式来进行宏观调节,而会展行业协会则主要是采用协调、自律、服务和市场的手段。所以,会展行业管理是面向全行业的宏观的、间接的管理,因而体现在管理方式,主要为指导与监督、协调与规范、审批与认定等几个方面。
(1)指导与监督
指导是通过协商渐进的方式指明发展的总趋势和基本方向,意味着管理上的开诚布公。指导这一种管理方式广泛地应用和存在于我国的会展行业管理活动中,并在行业管理上体现了经济民主的政策导向。指导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行为和政策形成的质量。指导性决策的形成一般通过吸收多方面的意见,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作出初步决策,再通过不断加深认识,不断宣传说服,作出修订,使政策较易为多方接受和采纳。这种非发号施令式的管理方式不仅行之有效,也有助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监督是实行行业管理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会展行业实行全面的、严格的监督,有利于会展产业有计划地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会展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监督,不仅可以保证会展行业的各企业、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保证会展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还可以维护会展举办地的良好经贸声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会展企业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当前,监督的重点之一是制止、严厉查处会展知识产权的侵权和假冒行为。
(2)协调与规范
所谓协调,就是通过协商而调整,争取达到认识的一致、政策的认同、操作的支持和实施的有效。会展业的协调活动是多层次和多部门的,核心则是部门协调。由于各个部门的侧重点和既定目标不尽相同,因此部门协调经常表现为利益上的妥协和力争。这种协调作为多方面、多部门的复合式协调,往往需要协调人从推动和发展会展业的战略目标出发,作出符合大局利益的决策。
规范工作的出发点是促进会展业的健康发展,落脚点是市场秩序,其的重点则是调整企业间、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间、市场主体与消费主体(即企业与消费者)间的关系。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尤其是会展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虽然,我们已经加快了会展立法的进程,但是由于法律制定程序的复杂性决定了一些重要的会展法律法规难以在短期内出台,因此,规范工作仍然是会展行业管理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内容,政策规范手段仍然十分重要。而运用法律、政策以及技术标准等手段进行会展市场的规范则是大势所趋。
(3)审批与认定
审批是最能体现政府行为特性的手段。目前我国对会展业实行的是分类管理和分级管理。外经贸部、中国贸促会、国家科委和国家经贸委有权审批各自负责范围内的展览,各省市也有了当地展览会的审批权。为进一步规范在中国境内举办会展活动,我国对举办涉外经济技术、文化艺术交流展览会的境内主办单位资格进行较为严格的审核和认定。按照我国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要求,行政审批在会展行业管理中使用的范围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尽量减少直至彻底取消行政审批环节。但是目前我国由于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和法规跟不上,缺乏对展会的事后监督,有些地方取消审批制以后,会展业出现重复办展、多头办展、恶性竞争加剧的混乱状况。所以,审批与认定作为会展行业管理的有效方式还将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存在。
2014年9月,国务院决定“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这一决定是在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政府简政放权的背景下作出的。得益于这一利好,相信中国的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将会呈现爆炸式增长,在市场主导之下,体育产业有可能会成为中国经济的一个新亮点。而随着政府简政放权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深化,对于市场化运作的会展项目的政府审批项目将会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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