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园区发展的重要措辞之一是提供好的园区产业服务平台,形成马歇尔式的集聚经济优势,即设施、供应商、劳动力等要素的共享。但更加深入的访谈显示,除了公共展示空间之外,大部分文创园区特别是中小型园区的各种产业服务平台乏善可陈,尚无证据显示企业孵化、劳动力共享等方面的显著优势。然而,诸多案例却将园区的平台共享功能指向了园区企业的公共关系特别是政府关系。
(一)案例分析
制度性特惠是以园区为空间载体,存在不同于其他区域的制度和规章“特区”和高地。浦东国家文化贸易基地由金文集团控股,外高桥保税区参与,其间政府意志清晰。受访者特别提出了园区2008年成立后发展的三个关键时点:一是世博会期间承接了大量项目和任务,包括对接演出的灯光和音响;二是之后成立了上海市与文化部高层挂帅的联席会议制,协调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解决了园区内企业大量的业务问题;三是自贸区挂牌,文化类企业,特别是硬件、数据库、文化融资类企业数目快速翻倍,微软、索尼、倪德仑百老汇、日本游戏体验室等大量明星企业注册于此。实现“腾笼换鸟”之后,园区的物业功能复杂度增加,园区依靠自贸区和联席会议作为平台对接政府的作用明显。我们将受访者陈述的优势归纳为三点:一是优惠政策基地,具备先行先试的条件,特别是外汇账户便利对文创企业尤为重要;二是宣传部牵头的部门间协调基地;三是政策解释基地,在与政府部门就先行先试案例进行反复沟通和试错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政策实践经验,可以为企业提供了咨询、进出口、后台支持等附加值,因而升级为文化贸易方面的制度高地和品牌化园区。
在紫竹视听产业基地的案例中,园区成为以税收返还为主的政府关系平台。视听产业基地自2010年成立起,即作为2002年成立的紫竹工业园的一部分,享有与政府每5年签订一次的退税协议。区级政府将税收返还给紫竹以补偿其前期投入,以及作为吸引大型外企的奖励,紫竹再依据企业的贡献与溢出效应,返还给相应企业。市级文创等扶植资金的申请也基本遵循相似的平台逻辑。以退税、资金申请为基础,园区一站式政府协调服务也更容易建立起来;同样对政府而言,与多数企业之间的庞杂管理关系可以在园区层面简化完成。
在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即使是在没有这些制度优势和政策优惠的情况下,园区出于招商和服务客户的考虑,也都积极在公共关系特别是政府关系方面寻求拓展,比如市文创办落户在800秀文创园区。多数园区企业都有政府关系“外包”于园区平台的情况,平台内容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申请等,具体因细分产业不同而有差异。比如,国际工业设计中心除了租差收入之外,10%的收入来自知识产权保护和行业信息服务;田子坊的企业也多次在园区协助下开展知识产权保护。(www.xing528.com)
表4-3 政府关系平台的典型案例
(二)因素分析
从这些案例研究归纳政府关系平台形成的驱动因素,笔者发现有三个变量发挥核心作用:一是政府文创企业管理体系的复杂度。文创产业政府机构复杂、管理部门交错、部门协同困难、文件完整性和废止信息等缺乏明确和透明的导引,因而政府的直接和间接参与会影响中小企业的业务和组织渠道。二是文创行业多为中小企业。对大型企业和明星企业来讲,园区的政府关系是对其自身社会网络的补充,而对中小企业而言,独立应付复杂的政府管理体系则显然力不从心,因而其政府关系“外包”需求明确。三是文创细分行业的集聚特征,使得政府关系平台可以集约建立:艺术往往与设计集聚,因中小企业的政府关系有外包要求;音乐与电影业集聚,因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而需要政府的参与和特惠。
通过制度性特惠、政策性优惠、政府参办、公共关系协助等形式,文创园区在政策信息、咨询代办、基金申请、专利维权等方面发挥了行业组织的作用,成为政策和管理落地的一个主要窗口。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创园区在政府关系方面的平台效应,是在我国复杂政府机构和管理模式下,中小企业的一种集体应对,也是政府管理文创中小企业的主要方式。政府关系之外的产业服务平台,往往是园区申请资质认定或资金支持时的关键措辞,也契合管理部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但政府部门应实事求是地理解企业对园区平台的真实需求,过度的预期会超出一些园区特别是小型园区的成本承受力,而最终使园区产业服务平台成为申请材料中的“面子工程”和“乌托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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