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十一五”“十二五”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初步形成了以促进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发展、创意产业各行业发展,以及金融财税支持、鼓励产业融合、创意产业统计、创意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等各方面较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有力地推动了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创意设计的相关政策沿革[11]
自2008年开始,创意设计在上海城市战略中的积极意义和重要功能日益显现,一系列相关政策陆续出台。
表3-9 部分创意设计相关政策
续 表
续 表
资料来源:根据《创意上海蓝皮书: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2015—2016)》,及近两年新增政策整理。
综观创意设计政策体系,首先是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各部委联合制定了有关产业政策,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家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等等,主要着力于修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工业设计的振兴、提升高技术服务业创新能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举措。其次,上海在体制机制创新、明确统计指标体系、促进产业融合、优化空间布局、新兴产业发展的保障与配套等多个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二)“十二五”期间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12]
“十二五”期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形成了若干系列构成的完整政策体系。(www.xing528.com)
一是通过产业聚焦政策明确重点产业。市文创办、市委宣传部和市经信委按照融合、对接、开放、可比的原则,确立了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发布《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和相关统计指导意见。在市区各级文创办建立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统计分类目录制定与工商注册工作的对接,引导文化创意企业准确进行工商登记,避免出现企业因注册问题不纳入统计的情况。通过开展统计培训及建立数据采集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县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增加年度产业统计频次,同时加快重点产业门类分类统计的研究工作。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教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上海市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建筑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等行业纳入重点支持领域,明确“十二五”期间上海创意设计业的发展目标,从“提升产业设计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和引进高素质设计创新人才”“推动创意设计业集聚发展”“推进创意设计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创意设计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加强创意设计业的展示、宣传和交流合作”“优化创意设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健全工作推进机制”8个方面提出了34条具体举措。
二是通过产业融合政策,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2010年7月,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多方面推动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文化创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企业健康发展。2012年,市委宣传部和市科委联合编制了《上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从关键技术、示范工程、基地建设和支撑要素四个层面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将围绕文化消费主战场的“四屏”,即“手持终端屏、电脑屏、电视屏和电影屏”;“两台”,即“新舞台和设计台”;“一网”,即“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网”,重点打造一批以提升技术支撑、激活文化创作和丰富展现形式等覆盖文化产品创新链的创新示范工程。
三是通过空间集聚政策,优化空间布局。早在2008年,市经委、市委宣传部的《上海市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就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空间集聚方面给予了明确指导,提出了“三个不变”(产权关系不变、建筑结构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五个变”,即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管理模式、企业形态、企业文化都发生变化的土地利用操作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先导意义。
四是通过扶持与监管政策,坚持财政、税收、工商并举。2012年,上海制定了《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和《2012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重点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信息、贸易、技术、产权/版权交易、数字出版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推广。根据项目分类,新设“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并制定了《上海市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2012年共有122个平台项目和18个课题项目列入扶持范围,其中创意设计项目共54个,市级资金扶持总额达1.34亿元。2012年1月,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关于调整上海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上海市将20%的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大幅下调,其中仅有高尔夫球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业征税项目适用5%税率。新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文化娱乐行业企业的繁荣发展。市工商局制定《关于积极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改革”“进一步改革企业登记办法”“推进市场监管方式创新”三方面推出了16条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市工商局还会同市统计局等多个部门,在不改变现有行业分类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了94项在现有行业分类标准中未载明的新行业、新业态,使新的经营范围都能找到对应的行业分类与代码,使新行业、新业态在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和经营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认同,解决了“身份认证”问题。国家工商总局也据此形成了《新兴行业企业登记试行意见》,下发各地工商部门执行,使上海的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允许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管理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帮助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如M50、尚街LOFT、1933老场坊等)实现其企业名称与品牌的统一,更好地拓展品牌效应,展现品牌魅力;同时,积极探索“集中登记”模式,允许从事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摄影摄像或设计、咨询等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在政府指定的场地集中登记,创业者“居家创业”的愿望得以顺利实现。
五是通过保障与激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人才培养。早在2008年1月,市知识产权局就发布了《上海市创意设计登记备案服务指南(试行)》,创新性地推出“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度,用一对“双胞胎”信封保护创意设计成果。2012年,上海成立了由19个部门组成的上海市品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并召开了全市品牌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印发了《关于本市加强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将上海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品牌孵化培育中心、品牌集聚辐射中心和品牌交易运作中心”的推进目标,出台了16条政策措施。2012年10月,市经信委、市商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资助各类企业品牌专项资金共4 000万元。在人才培养方面,2012年12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发布《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人才开发目录》,对列入该目录的紧缺急需人才,实行政策聚焦、服务聚焦,进一步集聚海内外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优化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能力素质,为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其中,将工业设计管理人才、工业设计专业人才、时尚产业设计人才、市政设计人才、建筑工程设计人才、水利工程设计人才、设计管理人才、室内装饰设计人才、舞台美术设计人才、广告业创意美工设计人才、会展业高级展示设计人才、网络业视觉设计开发人才等领域的紧缺设计人才列入该目录。
表3-10 “十二五”期间上海发布的部分重大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13]
续 表
资料来源:《创意上海蓝皮书: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报告(2015—2016)》。
(三)面向未来的政策引领:“上海文创50条”
2017年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上海文创50条”),提出要着力推动文化创意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包括建设全球影视创制中心、打造亚洲演艺之都、建设全球动漫游戏原创中心、巩固国内网络文化龙头地位、深化国际创意设计高地建设、构建出版产业新格局、构建国际重要艺术品交易中心、加快实施文化装备产业链布局8个方面;提出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提升文化创意节展活动影响力、扩大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大众文化消费、推进“放管服”改革;还提出要引导资源要素向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包括财政扶持资金、土地、人才等多个层面。
根据发展目标,未来5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左右,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