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创意作为信息时代知识经济的产物而在全球迅速崛起,成为创意时代必然产生的一种新型业态。[16]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从引进国外的学术思想、研究概念、发展战略和政府政策,到以建设文化强国为目标,着眼于“十二五”期间的城市转型和经济升级而进行应景式、专题性的研究。
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最初是我国台湾地区在2001年提出的,随后亚洲国家和地区也开始使用这一概念。台湾借鉴了英国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并将其与文化产业结合起来,随后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核心产业编入《挑战2008发展重点计划》中。
2003年,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香港创意产业基线研究报告》,对香港的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梳理与评估。2005年,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提出文化创意产业是未来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006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正式提到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同年,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中》从产业链的角度为文化创意产业提出了正式定义。[17]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
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是一种以创造力为核心,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新兴产业,其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或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
文化创意产业就其名称本身包含了文化、创意、产业3个内容,分别代表了文化创意产业既有区别又相互关联的3个阶段,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因此,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定义为:源于文化元素的创意和创新,经过高科技和智力的加工生产出高附加值产品,形成具有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潜力的产业。[18]
金元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以精神文化的需求为基础,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以网络等新媒体为主导,以文化、艺术与经济全面结合形成跨国、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重组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李世忠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是指运用个人的智慧、灵感、技能、天赋,采用科技与艺术手段,对文化资源进行重新构建、嫁接、创造和提升,与其他产业相融合,提供具有文化、艺术元素的高附加值产品与服务,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产业”;[19]胡晓鹏将文化创意产业定义在产业价值链上游,是高端产业,并与第一、二、三产业相融合。[20](www.xing528.com)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文化创意产业有不同的界定和行业划分,如表2-3所示:[21]
(三)文化创意产业的特征
如图2-2所示,张蔷分析了中国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布局特点:[22]
表2-3 不同国家(地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定义
图2-2 中国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布局特点
目前中国形成了六大文化产业集群: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重点发展工业设计、室内装饰、广告策划和动漫产业;以深圳、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广告、影视、会展、动漫、印刷等产业;以北京为中心的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文艺演出、广播影视、会展、古玩交易等产业;以重庆、成都、西安为中心的川陕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网络软件、动漫游戏;以长沙、武汉为中心的中部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影视、广播、动漫、设计等产业;以昆明为中心的滇海文化产业集群规模较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