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国注意到了这一新概念并立即派团前往澳大利亚进行学习考察,随后便出台了创意产业相关的政策。无论是由澳大利亚提出的“创意国家”目标,还是由英国紧随其后推出的创意产业政策,都是随着世界形势而动的。由此,可将创意产业进一步细分为文化创意产业和科技创意产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创意产业之本。
本节主要基于凯夫斯的《创意产业经济学》进行讲解。在该书出版之前,学界意识到创意产业需要考虑到其中蕴含的大量艺术元素,但是这个产业尚未获得基于经济学的规范化和理论化体系,因此作者在该书中基于“合同理论”提出了自己所架构的创意产业理论。凯夫斯的理论体系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即生产、需求、成本及创意产品的时间性。
(一)合同理论的引用与阐释
合同是控制任何经济交易行为的协议,确定各方的投入和所得。在创意产业中,影响合同发挥作用的主要是产业行为的不确定性。因为在创意产业中,实际得到的产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签订合同的各方具有有限理性。因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引入激励机制,用以刺激签订合同的各方为产品投入应有的付出。同时,由于产业内的各方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不同的对象签订各类合同,因此从全局考虑,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属于多次博弈,在多次博弈中存在的信任因素也会促进各方明确自己的责任。此外,在合同签订这一博弈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是信息,这个过程属于基于不完全且不对称信息的博弈。产出的不可预测性决定了信息的不完全性,而合同各方对于产品的价值认识的差异性则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性(例如在画作的生产流程中,各方对于画作的价值的认识程度即具有差异)。另一个影响合同签订的重要因素是权利的分配。这一点在创意产业中的一个表现形式,即在创意产业的各个环节中,X和Y、Y和Z等各方依次签订合同,在每个环节,决定是否将生产过程继续下去的权利均在不同的参与方手中。
(二)创意流程及元素(www.xing528.com)
根据相关文献梳理,关于创意产品的理论脉络如图2-4所示:
图2-4 创意产品的理论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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