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障管理概念
社会保障管理(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是指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由国家和政府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或基金会,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最终满足居民对各项社会保障服务的需求。社会保障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社会事务和社会政策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涉及三类主体:第一类主体是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和管理机构,履行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职责;第二类是社会保障的经办机构,履行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和经办事务;第三类是居民、企业、工会组织等,属于社会保障待遇的直接受益者,他们之间以居民社会保障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为核心,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图6-1所示。
图6-1 社会保障管理三主体
二、社会保障管理原则
《贝弗里奇报告》指出,社会保障应该遵循“统一原则”(Unification),这就意味着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必须统一[1]。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可以避免相关部门之间权职交叉和居民重复参保等问题,有助于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同时也会降低社会保障管理成本。除此之外,社会保障管理还包括依法管理和公正公开原则。依法管理原则就是要强化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和社会保障管理的法制化特征,主要是依法设置管理机构、管理岗位,以及聘用管理人员。公正公开原则就是因为社会保障的公共事务属性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比如社会保障基金,特别是由财政形成的资金,具有一定的公共基金属性,所以管理过程一定要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三、社会保障管理内容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按照管理流程,包括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及其他管理等四类(见图6-2);如果按照管理的性质,财务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业务管理。
图6-2 社会保障管理内容
(一)社会保障行政管理(www.xing528.com)
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是指政府部门依法行使对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与监督权力,它是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行的保证。狭义概念上为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权限的划分。
与政府行政层级划分基本一致,各级政府建立管理监督社会保障实务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负责不同功能的管理职责。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内容包括依法制定具体的社会保障政策及运行规范,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进行监督。
(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
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是由政府及各方代表建立起的具有非营利单位性质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依法管理社会保障具体业务的过程,确保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主要包括:一是对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服务,如参保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登记、档案管理、转移接续关系和企业社会保险申报等;二是对各项具体社会保障项目的基金筹集、待遇核算和待遇支付等管理。由于社会保障项目在管理对象、基金模式等方面千差万别,所以在业务管理方面也各自形成一整套体系。社会保障业务管理通常要经过六个环节,即:缴费(税)核定、费(税)征集、缴费(税)记录处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等。
(三)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系统外财务管理,指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社会保障财务收支及运行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一般而言,财政部门不仅为社会保障财务活动提供规范性的依据,而且对重要的社会保障财务运行进行监督。二是系统内财务管理,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财务进行管理与监督,控制社会保障经办成本。三是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在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及雇员三方的监督下,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由具有资质的金融、保险、信托机构等受委托管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组织,区别于政府行政机构和营利性质的企业和商业组织,应该是一个由三方代表共同组成的事业性非营利性的公共机构,理由在于社会保障基金一般由国家、企业单位和雇员承担供款责任,作为基金所有权的自然延伸,三方均拥有当然的管理和监督权。
(四)其他社会保障管理
除上述三项社会保障管理内容外,社会保障管理还包括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及经办机构标准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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