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障学研究对象
社会保障学是一门新兴的社会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是源于实践的需要而产生。人类在远古时候对自身面临的风险基本上采取自我应对、部落居民互帮互助或者来自外界的施舍救济,而这些均出自人类自发朴素的行为,而且多数情况下几乎处于听天由命的状态,因此,其中涉及的风险问题并未进入正式的社会管理范畴。随着人类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文明,人类所面临的诸多风险逐渐由其所在的组织和社会来分担,那么作为一个组织或者社会要承担其辖区内居民的风险问题,就会涉及诸多管理问题,如承担哪些风险?承担多大责任的风险?对组织或者社会发展有何影响?如何运作?等等。由此,社会保障问题与理论研究应运而生,而对这些理论的抽象、概括与总结,便形成了社会保障学。
社会保障学究竟研究什么?通俗来讲,社会保障学是研究国家、社会和个人如何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应对居民生存、生活及发展过程中面临各种可能风险(如贫困、失业、疾病、伤残、老年等)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生活困境的方法、策略和措施;研究如何改善人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以最大化地增进人类社会福利的一门科学。总体来说,社会保障学是研究民生问题的科学。从学科理论来讲,社会保障学是研究社会保障实践活动过程中所体现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规律的科学,这种社会经济关系大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研究各级政府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范围及能力问题;二是研究组织(如企业)、个人及家庭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及能力问题;三是研究政府与市场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责及其角色的问题。
二、社会保障学科的性质
社会保障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产生较晚,由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其学科的性质也具有多元性。
(一)是一门现代新兴学科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如果从人类立法救助实践算起,至今有400多年的历史。但是从社会保险实践算起,至今仅有100多年的历史。而我国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保障实践的历史更短。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启了以养老和医疗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探索,至今不到30年的历史。由这样一个出现较晚的社会保障实践活动推动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保障学科,其产生的时间更短。但是在我国,由于社会保障实践活动的飞速发展,也决定了社会保障学科的快速发展。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较,社会保障学科确实呈现出现代新兴学科的特点。
(二)是一门综合性学科
社会保障学因其研究对象是基于人的生存、生活和工作所面临的种种风险,这些风险涉及不同领域的理论与知识,社会保障学在研究这些问题时,就必须以这些风险所在的学科基础知识和理论为基础展开研究,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学是以多学科为基础的综合性学科。
(三)是一门交叉学科
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公共问题,为此,不同的学科如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人口学、伦理学等对之都有研究。社会保障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就是在这些相关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专门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学科。但是目前这些相关学科依然以自己学科的角度继续研究社会保障问题,因此也可以说社会保障学是一门交叉学科。
(四)是一门纯粹的公共管理学分支
社会保障学虽说属于交叉学科,但是在学科归属上更倾向于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范畴。在国外,有的将其归属于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范畴,有的将其归之于公共政策领域,也有的将其归之公共管理范畴等。在我国,社会保障在学科划分上归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它是一门纯粹的公共管理学分支。
(五)是一门社会应用性学科
社会保障学源于实践的需要,是对社会保障实践的概括与抽象,反过来,社会保障学又对社会保障实践活动具有指导作用。其实,社会保障学产生的最终目的就是对社会实践的理论指导。因此,它是一个典型的社会应用性学科。
三、社会保障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社会保障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是在相关学科的基础上发展演变并逐渐独立出来的。这些学科包括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心理学以及伦理学等。它们大多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因此社会保障学与它们之间具有学科基础共性、研究对象交叉、研究方法类同甚至相同等共同特点。除此之外,社会保障学与统计学、历史学等学科也有一定的关系。
(一)与社会学的关系(www.xing528.com)
社会学是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最早的学科。在社会保障学科尚未独立出来之前,有关社会保障问题很早就在社会学领域展开讨论,如贫困问题、救助问题等。这些问题即使到今天,依然是社会学领域长期研究的主题。不仅如此,随着社会保障实践的深入,社会学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范围也越来越宽。比如在当前社会下,流动人口的生存与生活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劳动就业问题等,每一个议题都涉及社会保障问题,也都是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正是因为二者在研究内容上有高度的交叉与重叠,才使得社会保障学与社会学学科,在众多的学科中关系似乎更为密切。也因此,社会学领域的所有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在社会保障学科都适用。如社会调查方法、统计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规范分析、归纳演绎方法等。这些都是现代社会保障学研究常用的研究方法。
(二)与人口学的关系
社会保障学与人口学有两重关系:一是研究对象有交叉。人口学是研究人口发展及与社会经济相互关系规律的一门科学。研究内容包括:人口发展演变规律、数理人口统计、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人口政策等。其关于人口的生存、人口的发展、人口教育、人口再生产、人口流动等的研究内容与社会保障有很大的交叉,如通常从人口学角度研究的社会保障问题有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金制度改革、推迟退休年龄对养老基金及就业岗位的影响、流动人口与社会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等。而这些问题,都是社会保障学科研究和讨论内容。二是人口学为社会保障学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与方法支撑。人口学与社会保障学同属于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因研究对象上的交叉性,它们的研究方法也有趋同性,人口学中的许多理论与研究方法同样适用于社会保障学的研究。如人口学中关于人口成长理论、人口结构理论、人口发展理论、人口调查与统计方法、生命表技术等,均为社会保障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方法支撑。
(三)与经济学的关系
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及其运行规律的学科,其核心思想是物质稀缺性和有效利用资源,由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大领域构成。从研究内容上看,理论经济学也有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等理论问题,但是相比较,应用经济学与社会保障学研究内容交叉更多,尤其是应用经济学下的劳动经济学通过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专门研究劳动者的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与此同时,基于理论经济学的研究思维和方法在应用经济领域内研究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加宽泛,比如社会保障筹资、社会保险费率、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财政补贴能力、社会保障精算,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优化等。这些问题也都是社会保障学研究的核心议题。因此社会保障学与经济学在研究内容上有交叉。此外,经济学理论与研究方法为社会保障学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方法论基础。
(四)与金融学的关系
金融学属于经济学的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资金融通问题。金融学中的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等学科,与经济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相比较,它们和社会保障学的关系更为直接。首先,它们的基本理论与原理均构成了社会保障学的学科基础。如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投资离不开银行学、证券学和信托学的理论知识;社会保障费率与待遇标准的计算离不开保险学中的精算平衡原理等。其次,它们与社会保障学研究的议题有交叉。如养老保险筹资、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健康保险、商业保险与个人年金等,常常是金融学和社会保障学研究的共同问题。第三,从实践看,它们与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密不可分。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工具主要是银行存款、购买有价证券、发放贷款等,这就决定了其与银行、证券等业务关系密不可分。同样,我国企业年金主要采取委托代理方式进行管理与投资,也离不开银行、保险及信托等业务。第四,从学科属性看,金融学与社会保障学均属于交叉学科。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学科与金融学具有密切的关系。
(五)与管理学的关系
管理学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它是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管理学着重研究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组织和如何配置人、财、物等要素,有效提高生产力的水平,实现组织的既定目标。所以管理学其实是一门工具类性质的学科。社会保障的实施以及目标的实现也同样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因为社会保障需要国家和经济发展的支持,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支撑,以实现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益的目标,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管理学中关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基本管理过程和流程,也适用于社会保障管理。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都要严格遵循管理的基本形式,以保证规范性和科学性,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常态稳定发展。
(六)与政治学的关系
社会保障学与政治学的关系非常密切。政治学是专门研究政治行为、政治体制以及相关问题的学科。社会保障理念、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调整等,常常是政治学研究的议题。其实,在不少西方国家,社会保障问题属于国家福利范畴,进而被划分在政治科学范畴来研究,同时,在这些国家,社会保障也通常被作为政治工具成为政府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学科也通常以政治学的视角来研究社会保障问题,如社会保障对稳定社会、减除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功效研究;政府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作用和地位即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研究,等都属于社会保障学中的政治学问题。
(七)与法学的关系
社会保障学与法学的关系非常密切。法学是研究法理、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科。从法的形式角度讲,法学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而从法的体系角度讲,法学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等。而从社会保障实践来看,社会保障就是保障福利的提供者与被保障者之间经济利益的法律关系。尤其是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即政府、社会或者个人依照某种法的规定为保障的接受者提供制度和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利益。在西方国家,一个社会保障制度或者政策的出台,就是一部法律的出台,往往社会保障制度或者政策的推行都是与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同步进行。法学为社会保障学奠定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建立社会保障法的体系离不开法学的基础。此外,社会保障学与法学研究对象也有交叉,如社会保障法问题既是社会保障学研究的对象,也是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八)与心理学的关系
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个体的行为及其精神过程的科学。首先,心理学为社会保障学提供了分析问题的理论与方法基础。在社会保障开展过程中,免不了要了解社会保障需求方的心理期望、参保意愿及其参保行为。而这一研究过程,其实就是要用心理学的相关理论与研究方法去把握和掌握参保者对政策的心理意愿及其行为规律。其次,心理学与社会保障学的研究内容有部分交叉。如关于劳动者参保行为及其影响的研究、居民参保的逆向选择问题、居民重复参保的心理动机问题等,这些均与人的心理活动是不可分的,也因此,这些命题常常成为社会保障学和心理学共同关注的议题。总之,社会保障学与心理学有着密切的联系。
(九)与伦理学的关系
伦理学是研究在人类行为和活动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应该如何做的一门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实践哲学学科。伦理学属于哲学范畴,与道德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故也称为道德哲学。伦理学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包括道德意识现象,而且包括道德活动现象以及道德规范现象等。其所探讨的道德水平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人生的意义、人的价值、生活态度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学研究提供了基本准则,奠定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基础。反过来,社会保障部分问题也将成为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适当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有尊严的生活条件等。在社会保障领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从伦理学的视角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公平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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