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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中心镇建设实施意见及2021年鉴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沙河镇、来复镇、罗场镇党委和政府,县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心镇的意见》精神,结合高县实际,就加快中心镇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高县中心镇建设实施意见及2021年鉴

(高委发〔2020〕6 号)

沙河镇、来复镇、罗场镇党委和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成果,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0〕17 号)、《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心镇的意见》(宜委发〔2020〕10 号)精神,结合高县实际,就加快中心镇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彭清华书记来县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部署,按照“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培育、优化提升、扩权赋能”的原则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通过机制体制优化、财力物力支持、产业政策倾斜等工作措施,打造主题定位明确、城镇形象优美、文化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发展、城镇功能齐备、辐射集聚强劲的中心镇,构建协同发展体系,为顺利实现“撤县设市”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 年,中心镇年度GDP 增速高于全县1.5 个百分点以上,年均新增场镇建成区面积0.2 平方千米以上;沙河镇、来复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3 个百分点以上;罗场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 个百分点以上;成功创建1 个省级百强中心镇。到2025 年,力争再成功创建1 个省级百强中心镇。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1.优先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完成中心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尽早形成《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法定成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中心镇(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优先保障各类专项规划所需资金。统筹编制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城镇风貌等专项规划,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住建城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中心镇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优先构建便捷交通网络。一是紧抓宜威、宜彝高速公路建设契机,积极完善中心镇与高速公路的连接;二是结合“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提升镇域交通互联;三是优化场镇路网结构,加快市政道路黑化工程建设,完善交通微循环、公共停车设施、行人交通安全系统。力争到2022 年,中心镇建成二级公路7.5 千米以上,城镇道路黑化亮化率100%。到2025年,确保中心镇与高速公路有二级以上公路互通。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城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城建公司、各中心镇

2.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优先实施中心镇强弱电下地改造,推进中心镇供排水管网、应急避难场所、停车场、公厕等建设;大力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通信网络、“雪亮”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平安社区”“智慧社区”建设,新建、改建社区党群活动阵地不低于300 平方米,鼓励符合条件社区积极开展规范化、亲民化改造;加快智慧广电、5G 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城镇功能配套品质。力争到2022 年,中心镇每镇至少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1 个、公共停车场1 个。到2025 年,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城镇功能显著完善,城镇生活更加便捷。

责任单位:县住建城管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广电网络公司、各中心镇

(三)优先完善民生保障

1.有效改善住房条件。严格落实《高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范中心镇建成区新建农民自建房,积极推广新型结构农房,有效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企业参与中心镇房地产开发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中心镇购房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县住建城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中心镇

2.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档升级中心镇卫生院,加强中心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的紧密联系,有效落实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引进社会资本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力争到2022 年,沙河镇中心卫生院基本达到三级标准,中心镇卫生院接诊人次、出院人次年均增长5%以上,县域医保总额预算分配同比明显向中心镇倾斜。到2025 年,来复镇、罗场镇中心卫生院基本达到三级标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中心镇

3.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将中心镇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优先纳入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先满足教育体育用地需求。优化中心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中心镇新区教育资源布局,增强师资力量,确保2022 年前义务教育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全面达标。支持来复镇发展高中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来复镇积极推动国家体育公园规划布局,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全民健身需求。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城管局、各中心镇

4.加大养老扶幼支持力度。创新养老服务机制,探索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中心镇卫生院、养老院探索“两院一体”发展,力争2022 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到国家三级标准、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100%,护理床位数比例达到55%以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婴幼儿照护设施、配备儿童督导员。到2025 年,“两院一体”取得长足发展,各中心镇至少建设1 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中心镇

(四)促进产业集聚提升

沙河镇立足“中国豆腐食养小镇”总体定位,依托沙河豆腐、果蔬等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采取优先保障风貌塑造、餐饮服务、豆类种植、加工体验等相关需求的措施,通过衍生产品研发,催生冷链物流、食品包装、餐饮服务、加工体验等辅助产业,发展豆类、果蔬种植和附属养殖,形成沙河豆腐产业集群,打造以沙河豆腐为主的特色食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

来复镇立足“宜宾西南门户康养特色小镇”总体定位,依托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优越的交通地理位置,采取优先保障山水保护、环境改造、宜居康养、物流集散等相关需求的措施,通过发展以乡村旅游、康养、休闲娱乐、运动为主的服务业,打造高县北面对外门户,吸聚宜宾市乃至市外人气。

罗场镇立足“中国南丝路文养小镇”总体定位,依托“翰笙故里、桑茶古镇”历史底蕴,积极推动红色文化、生态文化、丝路文化、民俗文化传承发展,切实强化风貌提升改造、基础设施改善、教育医疗提升、桑茶产业提质、农副产品加工、市场培育壮大等相关措施,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川滇区域宜宾南向拓展前沿镇。

力争到2022 年,中心镇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 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 个,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 家以上;打造特色商业街1 条,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15 个以上规上服务企业3 个以上;新创建星级农家乐3 家以上,打造精品旅游民宿3 个以上;每个中心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 户。到2025 年,各中心镇通过精准定位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以现代农业园区等为载体,产业平台切实加强;以“互联网+”“大数据+”“物流+”等新模式提升传统产业,产业业态显著创新;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心镇落户,出现新型职业农民。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城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经合外事局、各中心镇

(五)加强环境风貌打造

1.强化生态环境整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切实加强施工扬尘、河道排污、水源地保护、乱伐林木、违规捕鱼、违法开采、私占基本农田、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等乱象整治。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城管局、各中心镇(www.xing528.com)

2.强化城镇风貌管理。严格按照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风貌专项规划,集中开展违章搭建、私拉乱接整治;重点打造特色鲜明的进出口通道和场镇风貌,彰显中心镇特色。

责任单位:各中心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经信科技局

3.强化人居环境治理。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处理为主攻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到2022 年实现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无害化厕所改造有序推进,不低于90%的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不低于35%的行政村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建成较为成熟的管护长效机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中心镇

(六)彰显人文特色传承

深入挖掘罗场镇翰笙文化、罗场镇南丝路和僰人文化、沙河镇上古女娲文化、沙河镇豆腐文化、来复镇大屋茶文化,加强对传统技艺、地名文化、文物等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开展传承人队伍建设,培育乡土工匠;定期举办地域传统文化、民俗节庆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根脉的中心镇。力争到2022 年,每个中心镇新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 个。到2025 年,实现以“文化+”带动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各中心镇

(七)增强基层治理活力

1.着力推动放权赋能。根据中心镇建设需求,扩大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生产、社会服务职能,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相称、能放尽放的原则,通过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方式,制定中心镇扩权事项目录,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和实施。探索行政审批分中心向中心镇延伸,提高中心镇集聚辐射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发展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以推进“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中心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中心镇开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的力量。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城管局、各中心镇

3.建立城镇管理队伍。各中心镇建立城镇管理队伍和环卫保洁队伍,配备城管执法和环卫保洁车辆及设备,落实相关经费保障,提高中心镇城镇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住建城管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中心镇四、要素保障

(一)优化人员配备管理机制

由副县级职级干部担任中心镇党委书记,配优配强中心镇班子成员,选拔优秀干部到中心镇,实现中心镇人才集聚;满编招录聘用(调动)中心镇人员,优化中心镇编制资源及内设机构配置,除组织需要外,非特殊情况不得借用、借调其工作人员;加强人才交流,每年选派不少于6 名后备干部到中心镇挂职锻炼、蹲点服务;创新用人机制,支持中心镇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聘用专业技术人才,签约技术顾问;积极推荐中心镇领导干部到省、市、县相关部门挂职锻炼、培训,鼓励外出考察学习中心镇建设发展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优化财政金融保障机制

积极构建中心镇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激励发展的财政奖补机制。县财政对中心镇的均衡性转移支付,从2021 年起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暂定三年;依法按程序处置的国有资产纯收益全部返还各中心镇;新增招商引资企业税收县级留成全部安排用于支持中心镇发展;县财政每年对各中心镇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入不低于500 万元;中心镇的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征拆的成本性支出和中省规定计提基金及专项资金后全部用于中心镇建设发展;各类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中心镇建设;积极对上争取中心镇建设项目资金,加强中心镇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包装和发行,优先融资保障中心镇建设;积极协调涉农银行或投融资担保机构到中心镇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每个中心镇不少于2 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中心镇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公司、县人民银行

(三)优化土地要素保障机制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为城镇建设发展留足发展空间。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加大中心镇建设用地预留指标;根据中心镇建设发展实际和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需要,每年统筹不少于300 亩(20 公顷)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于中心镇发展,其中,中心镇域内实施的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获得指标的30%优先用于该中心镇;有效盘活利用低效存量土地,统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中心镇

五、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高县加快中心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心镇建设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城管局,负责细化目标任务、综合协调、组织推进与督促落实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中心镇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各中心镇。中心镇党委、政府是实施主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细化落实促进中心镇建设发展的配套措施。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城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中心镇

(二)落实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中心镇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处 理建设发展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县级相关部门、各中心镇要根据工作安排,形成本单位加快中心镇建设实施方案,中心镇作为责任主体,要主动向相关部门学习对接,提高业务能力,促进中心镇建设发展。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中心镇

(三)严格奖惩制度

一是将中心镇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的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分值占比15%,计分上限130%,由领导小组召集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拟定考核细则、明确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将中心镇创建工作列为“创先争优”表彰内容,对创建为“全省百强中心镇”的,在当年度“创先争优”考核中加8 分;对获得全市中心镇考核1 ~5 名的,该镇在当年度“创先争优”考核中加5 分,6 ~10名的加3 分,11 ~15 名的扣1 分,16 ~20 名的扣3 分。二是对中心镇市级评比设置配套奖补,由县财政每年统筹资金,以带项目安排的方式奖补,用于支持中心镇下一年度的建设,在市级中心镇年度评比中获1 ~5 名的县级配套奖补1000 万元、该镇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增加到25%,6 ~10 名的县级配套奖补500 万元,11 ~15 名的不进行奖补,排名16 ~20 名的镇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下降到15%。三是对于成功入围全省300 个中心镇名单、成功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的,县财政分别统筹1000 万元、2000 万元资金,以带项目安排的方式支持中心镇下一年度的建设。四是全面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改革创新、勇闯实干、担当奋进。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委编办、县住建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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